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05 14:20大额可转让定时存单大额可转让定时存单(简称CDS)
大额可转让定时存单是由商业银行发行的、能够在商场上转让的存款凭据。大额可转让定时存单的期限一般为14天到一年,金额较大,美国为10万美元。
大额可转让定时存单储蓄是一种固定面额、固定时限、能够转让的大额存款定时储蓄。发行目标既能够是个人,也能够是企事业单位。大额可转让定时存单不管单位或个人购买均运用相同款式的存单,分为记名和不记名两种。两类存单的面额均有100元、500元、1000元、5000元、10000元、50000元、100000元、500000元共八种版面,购买此项存单起点个人是500元,单位是50000元。存单期限共分为3个月、6个月、9个月、12个月四种期限。
大额可转让定时存单是银行发行的具有固定时限和必定利率,并且能够转让的金融工具。这种金融工具的发行和流转所构成的商场称为可转让定时存单商场。
CDs首要特点是流转性和出资性,具体表现在:CDs具有自在流转的才能,能够自在转让流转,有活泼的二级商场;CDs存款面额固定且一般金额较大;存单不记名,便于流转;存款期限为3~12个月不等,以3个月居多,最短的14天。
第一张大额可转让定时存单是由美国花旗银行于1961年发明的。其意图是为了安稳存款、扩展资金来源。因为其时商场利率上涨,活期存款无利或利率极低,现行定时储蓄存款亦受联邦法令限制,利率上限受限制,存款纷繁从银行流出,转入收益高的金融工具。大额可转让定时存单利率较高,又可在二级商场转让,关于吸收存款大有优点,所以, 这种新的金融工具诞生了。大额可转让定时存款存单除对银行起安稳存款的效果、变银行存款被迫等候顾客上门为自动发行存单以吸收资金、更自动地进行负债办理和财物办理外,存单购买者还能够依据资金情况买进或卖出,调理自己的资金组合。
可转让大额定时存单最早产生于美国。美国的Q法令规则商业银行对活期存款不能付出利息,定时存款不能打破必定限额。20世纪60年代,美国商场利率上涨,高于Q法令规则的上限,资金从商业银行流入金融商场。为了招引客户,商业银行推出可转让大额定时存单,购买存单的客户随时能够将存单在商场上变现出售。这样,客户实际上以短期存款取得了按长时间存款利率核算的利息收入。可转让大额存单提高了商业银行的竞争力,并且也提高了存款的安稳程序,关于发行存单的银行来说,存单到期之前,不会发作提早提取存款的问题。
可转让大额定时存单商场的首要参与者是货币商场基金、商业银行、政府和其他非金融组织出资者,商场收益率高于国库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