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结算办法新规解读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14 20:12广州市人社局、财政局、卫生局一起印发《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结算方法》(以下简称《方法》),并将于8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规淡化了费用定额概念,现在的总额操控依照上年度住院人数、调整系数等方针核算,相当于添加了一个正常添加机制。此外,新规经过添加“调理金”准则,让合理的超支费用有了相应的补偿,也有助于削减医院“赶患者”出院的现象。
新规淡化费用定额
此前,信息时报从前报导,因现行的医保结算方针,广州市医保对定点医疗机构申报结算的参保人的住院医疗费首要选用“全年住院人次均匀定额”的方法进行结算,有的医院会机械地把整个医院的“均匀费用定额”均匀到每个科室,当科室以为到达“限额”的时分,就会呈现“赶患者”的现象,导致不少需长时间留医的患者每隔约15天就会转一次院。在这间医院还没做完查看,已要着手联络下一间医院。而在医院与医院之间奔走曲折,不只不利于患者承受医治,家族也被折腾得吃不消。
而此次新印发的《方法》里就规则,将依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保证参保人根本医疗需求的准则,以根本医疗保险年度基金开销预算为根底,承认全市统筹基金开销年度总额操控方针。其间,年度总额操控首要用于一般疾病住院,一般疾病住院根本医疗费用年度总额操控方针根据其均匀费用定额结算规范、上一社会保险年度的住院人数、人次人头比和调整系数等三项方针的乘积承认。记者发现,新《方法》里的这一规则淡化了费用定额概念,旧方法的均匀费用定额一“定”便是三年,而现在的总额操控依照上年度住院人数、调整系数等方针核算,相当于添加了一个正常添加机制。
添加调理金
此外,《方法》还提出,在全市年度总额操控方针中用于一般疾病住院医疗费用操控额度内预留不超越10%作为调理金,用于一般疾病住院医疗费用年度清算。这让合理的超支费用有了相应合理的补偿,也有助于削减医院“赶患者”出院的现象。参保人未到达出院规范而被组织出院,导致参保人因同一疾病在同一定点医疗机构重复住院,经审阅承认事实的,对定点医疗机构不予核算住院结算人次,参保人本次住院费用并入前次住院费用同时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