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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企业技术顾问违法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11 08:17
不少企业都会有技术参谋,一些企业在聘任这些技术参谋的时分,是经过特聘的方法,或许这些技术参谋在其他单位还有本职作业,并不是长时间在该企业里边作业。一些公务员也去做了某企业技术参谋。听讼网小编为你探问到了相关内容如下。
做企业技术参谋违法吗
技术参谋聘任合同胶葛是否归于劳作争议的问题,要根据聘任人员的身份性质和树立的合同性质来确认是否存在劳作联系,假如存在劳作联系则归于劳作争议,受《劳作合同法》及劳作法法系的调整;不存在劳作联系则归于招聘合同联系,适用于《合同法》与《民法通则》来调整。
在务实操作中须留意以下几点:
一、延聘的参谋归于退休返聘职工。
假如延聘的参谋已退休,依照《劳作法》规则,退休人员已开端享用养老保险待遇,不能再树立劳作联系,签定《劳务协议》或《聘任协议》,发作的胶葛不归于劳作争议。
二、延聘的参谋归于国有性质企业或大型企业的内退人员。
假如延聘的参谋已在其他企业界退,则该参谋的劳作联系仍隶归于原内退企业,聘任单位也只能与其签定《劳务协议》或《聘任协议》,发作的胶葛也不归于劳作争议。
三、假如延聘的参谋处于离任状况且未退休或内退。
假如这类聘任人员与用人单位存在非全日制用工的劳作合联系,尽管用人单位未与其签定《劳作合同》,而是以《劳务协议》或《聘任协议》替代,发作的胶葛应归于劳作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合同法》
第三节 非全日制用工
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作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均匀每日作业时间不超越四小时,每周作业时间累计不超越二十四小时的用工方式。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两边当事人能够缔结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作者能够与一个或许一个以上用人单位缔结劳作合同;可是,后缔结的劳作合同不得影响先缔结的劳作合同的实行。
第七十条 非全日制用工两边当事人不得约好试用期。
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两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能够随时告诉对方停止用工。停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作者付出经济补偿
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规范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则的最低小时工资规范。
非全日制用工劳作报酬结算付出周期最长不得超越十五日。
公务员或是国家有关单位的人员想要去做企业技术参谋的时分,是否符合规则还需要看相关的要求,如单位不允许身兼多职最好是不要去担任它。假如你关于能做企业技术参谋条件猎奇,主张你能够点击在线听讼网咨询体系直接问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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