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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对方对案件事实承认的情况下,需要举证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22 04:18
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说的案子现实清晰表明供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但触及身份联系的案子在外。
  对一方当事人陈说的现实,另一方当事人既未表明供认也未否定,经审判人员充沛说明并问询后,其仍不清晰表明必定或许否定的,视为对该项现实的供认。

当事人托付代理人参与诉讼的,代理人的供认视为当事人的供认。但未经特别授权的代理人对现实的供认直接导致供认对方诉讼请求的在外;当事人在场但对其代理人的供认不作否定表明的,视为当事人的供认。
当事人在法庭争辩完结前撤回供认并经对方当事人赞同,或许有充沛依据证明其供认行为是在受钳制或许严重误解情况下作出且与现实不符的,不能革除对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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