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运动员工资评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04 19:04(一) 凡列入1993年事业单位薪酬制度改革规模的运动员以及1993年今后入队的运动员,退役分配的作业后,均按本规则从头鉴定薪酬。
(二) 分配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作业的退役运动员,按下列方法鉴定薪酬:
1、 运龄满3年以上的,其职务(岗位、技能等级、等级,以下简称职务)薪酬可比同类人员高定2档;对取得亚运会、全运会冠军和非奥运会项目国际前三名的运动员,其职务薪酬可比同类人员高定3档;对获奥运会和奥运会项目国际前三名的运动员,其职务薪酬可比同类人员高定4档。
2、 鉴定职务薪酬时,职务薪酬已到所任职务薪酬标准最高一档的,可按该薪酬标准最高一档与下一档的差额添加。
3、 运动员的成果补贴(不含国际冠军),按不同份额予以保存。保存补贴,在今后添加薪酬时,按增资的半个档(级)差予以冲销,冲销不完的持续保存。
(1) 成果补贴189元及以下的,保存30%;
(2) 成果补贴190元至279元的,保存40%;
(3) 成果补贴280元至359元的,保存50%;
(4) 成果补贴360元至600元的,保存60%;
4、 关于奥运会冠军和奥运会项目国际冠军,按上述方法鉴定薪酬后,若其原体育补贴(体育根底补贴和成果补贴之和,下同)比所鉴定的薪酬高,高出部分悉数保存;关于非奥运会项目冠军,按上述方法鉴定薪酬后,若其原体育补贴比所鉴定的薪酬高,高出部分保存80%。保存补贴不予冲销。
(三) 退役运动员分配到企业作业的,履行企业的薪酬制度,其薪酬待迂由调入企业从头确认,便新确认的原则是:按其新任的作业岗位(职务),参阅自己体育补贴水平缓同等条件人员的薪酬水平合理确认,对取得国际冠军的,一般不低于自己在队期间的体育补贴水平。
(四) 对在严重国际比赛中取得突了成果并取得体育运动荣誉奖章的运动员发给突出贡献补贴。其间奥运会冠军,每人每月100元;奥运会项目国际冠军,每人每月80元;非奥运会项目国际冠军,每人每月50元。突出贡献补贴经国家体委同意后,从同意的下月起终身享用。运动员退役后,其突出贡献补贴由调入单位发放。
[拜见原北京市劳动局、人事局、市体委《关于运动员退役分配作业后从头鉴定薪酬问题的告诉》(1995年5月6日 京人工[1995]2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