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贵州省是否上调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0 01:54

依据劳作和社会保证部、财政部《关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根本养老金的告诉》。
《告诉》规则,从2005年7月1日起,对2004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则处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依照自己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长短分档,每月添加60元-35元不等根本养老金。对退职人员依照自己缴费年限长短分档,每月添加45元-30元不等的退职生活费。
从2006年7月1日起,对2005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则处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依照自己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长短分档,每月添加100元-75元不等根本养老金。对退职人员依照自己缴费年限长短分档,每月添加85元-70元不等的退职生活费。
《告诉》一起规则,对建国前参与革命工作契合原劳作人事部《关于建国前参与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告诉》(劳人险[1983]3号)规则退休的老工人和具有高级职称(含高级技师)的退休科技人员以及退休早、根本养老金相对偏低的人员别离给予恰当歪斜。
贵州省此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根本养老金的总体水平以及对部分人员恰当歪斜的方针,均是依照国家统一布置并结合实际拟定的,调整起伏是近年来较大的一次。各级劳作保证部分要尽快将添加的根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的手中,要持续保证企业退休人员根本养老金的准时足额发放,不得发作新的拖欠。
据了解,依照国家统一布置,2007年贵州省还将持续出台企业退休人员待遇调整方针。据统计,贵州省企业退休人员到2005年12月31日合计51万余人。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