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死亡索赔流程是如何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07 13:10
当劳动者在作业时间或是由于作业而受伤的,一般都归于工伤。受工伤是很常见的工作,劳动者一定要进行索赔,维护好本身的权益,那么工伤逝世索赔流程是怎样的呢?下面听讼网的小编就给我们介绍一下,期望对我们有所协助。
工伤逝世索赔流程
1、每月5-25日,由参保单位持《XX市社保参保人员削减表》、逝世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到社保收缴部分处理逝世减员。收缴部经办人员审阅无误后,处理事务。在报表上加盖名章承认,一份报表返还企业,一份报表及申报资料装订留存归档。
2、每月5-25日参保单位带着《工伤确定决定书》(原件)、工伤职工逝世前12个月的工伤保险缴费基数证明、逝世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工伤职工挂号表》到付出部分请求工亡职工待遇。有供养亲属的工亡职工搭档还需供给被供养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在校学生的校园证明、及大街办、城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被供养人经济状况证明,有下列景象质疑的,还应别离提交相应资料:A、被供养人归于孤寡老人、孤儿的。提交大街办、城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B、被供养人归于养父母、养子女的,提交公证书;C、被供养人彻底损失劳动能力的,提交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D、一至四级工伤职工在罢工留薪期后逝世的,需供给逝世证明。一次性收取待遇的外埠乡村户籍工伤职工供养亲属,一同供给自己请求,签定《一次性收取工伤保险待遇协议书》。
3、经办人审阅无误后处理工伤挂号及待遇核准,打印《因工逝世职工工伤待遇核准表》,企业在报表上签字承认,经部分主管承认、中心主任批阅后,回来企业两份,将复核后报表同申报资料一同装订留存归档。
4、每月1日前付出部核对后进行事务结账,打印《工伤保险基金付出月报汇总表》,由经办人签字承认、部分主管承认后,经中心主任批阅后转财务部,一同将报表归档。出纳核对报表信息及体系信息无误后,盖章承认。经财务主管审阅盖章后,进行基金付出。
5、详细资料清单如下:
1、《工伤确定书》/《承认意见书》;
2、工伤医疗费用凭据:
(1)医疗费用原始收据(含费用清单)、门急诊病历(门、急诊)
(2)医疗费用原始收据(含费用清单)、出院小结(住院);
(3)医保经办组织出具的审阅凭据(医疗费用以现金结算);
3、待遇享用人有用身份证;
4、因工逝世人员有清晰联系的户口簿或许公安部分出具的证明资料或许公证处出具的公证文书;
5、待遇享用人在本市开立的自己实名制银行结算账户卡或存折。
6、托付别人:托付书和被托付人的身份证原件(用人单位申领无需供给);
7、因第三人的侵权行为被确定为工伤:《交通事故补偿调解书》、《人民法院调解书》或其他有用证明资料;
8、用人单位已垫支部分工伤保险待遇:因工逝世人员近亲属签收的已垫支的相关凭据。
9、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协保人员:有用劳动合同/劳务协议/用工挂号名册以及因工逝世人职工亡前12个月的薪酬性收入凭据;
受工伤而逝世的人,需求给予补偿。由参保单位持社保参保人员削减表、逝世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到社保收缴部分处理逝世减员。收缴部经办人员审阅无误后,处理事务。还有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咨询听讼网的免费法律咨询。
工伤逝世索赔流程
1、每月5-25日,由参保单位持《XX市社保参保人员削减表》、逝世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到社保收缴部分处理逝世减员。收缴部经办人员审阅无误后,处理事务。在报表上加盖名章承认,一份报表返还企业,一份报表及申报资料装订留存归档。
2、每月5-25日参保单位带着《工伤确定决定书》(原件)、工伤职工逝世前12个月的工伤保险缴费基数证明、逝世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工伤职工挂号表》到付出部分请求工亡职工待遇。有供养亲属的工亡职工搭档还需供给被供养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在校学生的校园证明、及大街办、城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被供养人经济状况证明,有下列景象质疑的,还应别离提交相应资料:A、被供养人归于孤寡老人、孤儿的。提交大街办、城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B、被供养人归于养父母、养子女的,提交公证书;C、被供养人彻底损失劳动能力的,提交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D、一至四级工伤职工在罢工留薪期后逝世的,需供给逝世证明。一次性收取待遇的外埠乡村户籍工伤职工供养亲属,一同供给自己请求,签定《一次性收取工伤保险待遇协议书》。
3、经办人审阅无误后处理工伤挂号及待遇核准,打印《因工逝世职工工伤待遇核准表》,企业在报表上签字承认,经部分主管承认、中心主任批阅后,回来企业两份,将复核后报表同申报资料一同装订留存归档。
4、每月1日前付出部核对后进行事务结账,打印《工伤保险基金付出月报汇总表》,由经办人签字承认、部分主管承认后,经中心主任批阅后转财务部,一同将报表归档。出纳核对报表信息及体系信息无误后,盖章承认。经财务主管审阅盖章后,进行基金付出。
5、详细资料清单如下:
1、《工伤确定书》/《承认意见书》;
2、工伤医疗费用凭据:
(1)医疗费用原始收据(含费用清单)、门急诊病历(门、急诊)
(2)医疗费用原始收据(含费用清单)、出院小结(住院);
(3)医保经办组织出具的审阅凭据(医疗费用以现金结算);
3、待遇享用人有用身份证;
4、因工逝世人员有清晰联系的户口簿或许公安部分出具的证明资料或许公证处出具的公证文书;
5、待遇享用人在本市开立的自己实名制银行结算账户卡或存折。
6、托付别人:托付书和被托付人的身份证原件(用人单位申领无需供给);
7、因第三人的侵权行为被确定为工伤:《交通事故补偿调解书》、《人民法院调解书》或其他有用证明资料;
8、用人单位已垫支部分工伤保险待遇:因工逝世人员近亲属签收的已垫支的相关凭据。
9、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协保人员:有用劳动合同/劳务协议/用工挂号名册以及因工逝世人职工亡前12个月的薪酬性收入凭据;
受工伤而逝世的人,需求给予补偿。由参保单位持社保参保人员削减表、逝世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到社保收缴部分处理逝世减员。收缴部经办人员审阅无误后,处理事务。还有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咨询听讼网的免费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