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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登记行政诉讼是专属管辖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1 10:49
在实践中,,咱们都或许会常常接触到由于土地类而引起的相关诉讼的胶葛问题。那么土地挂号行政诉讼是专属统辖吗?关于这个问题,那么接下来,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一些相关的材料和各位朋友一起来了解了解关于土地挂号行政诉讼是专属统辖吗。
统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和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案子的分工和权限。统辖问题直接影响法院对案子的受理,关系着案子能否快速进入审理程序,统辖问题不清晰,或许导致法院之间对案子彼此推诿,严重影响胶葛的即便化解。不动产专属统辖作为统辖中的特别规则,更是在统辖准则中占有侧重要方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条规则:“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统辖。”但哪些行政案子归于不动产专属统辖的领域,却没有清晰的规则。本文从60个区域中院及以上法院终审裁判文书下手,对常见的几类触及不动产的行政案子进行剖析,期望能使不动产专属统辖的行政案子类型愈加明晰。
一、有关不动产的行政答应
行政答应,是行政机关依据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的请求,经依法检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从行政答应的性质、功用和适用条件的视点来说,大体能够划分为五类:一般答应、特许、认可、核准、挂号。
与不动产有关的行政答应首要包含与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有关的行政答应,如国有土地运用权出让答应、海域运用权答应、建造用地规划答应等。此类行政答应直接关乎不动产的运用,且与不动产所在地的相关自然条件、行政方针休戚相关,对这类行政答应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适用不动产专属统辖的规则。
《 建造用地规划答应证》是建造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请求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承认建造项目方位和规模契合城乡规划的法定凭据,是建造单位用地的法令凭据。没有此证的用地单位属不合法用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则,未获得《建造用地规划答应证》的,不能获得国有土地运用权,包含划拨土地和出让土地。
由此可知,《建造用地规划答应证》尽管仅仅对建造项目方位和规模的承认,但却是建造用地运用权的获得的必要条件,和不动产的运用权休戚相关,一起,建造用地的方位、面积、答应建造的规模、运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需要到不动产所在地查询了解,因而,此类案子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统辖较为合理。
修建工程项目只要契合了规划检验的条件,才干进行规划检验,经现场勘测,严厉依照规划要求执行的,才准予下发《修建工程规划检验合格证》。因而,对建造工程竣工规划检验合格证(又叫建造工程竣工检验合格证)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适用不动产专属统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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