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的交通事故公司应该承担的连带责任是怎样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10 20:04日前,福建省龙海市人民法院当庭宣判一同备受重视的交通闯祸案子,判定被告人王某犯交通闯祸罪, 判处有期徒刑6年,判被告人王某、顺便民事诉讼被告人陈某、漳州市漳诏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补偿9名原告赔 偿费合计499845元。该案判定高速公路法人单位巨额补偿在福建尚属首例。谎报施工用车农用车高速路上酿事端。2003年1月26日,被告人王某驾驭无牌无证无尾灯设备的农用车至福建省漳浦县赵家 堡征收管理所收费站时,王某谎报该农用车是施工车,收费站工作人员便发卡让其驶入高速公路。该农用车 行进至同三线520公里处,与蔡某驾驭的丰田游览车相撞,形成包含驾驭员在内的5人逝世,其间一妇 女系晚期妊娠妇女,还有两人重伤,在7名死伤人员中有五人为澳门居民。游览车车损计人民币296425元。 交警部门作出的道路交通事端职责确认书确认,农用车驾驭员王某应负该事端的首要职责,蔡某负该事端的 非必须职责。法庭上,农用车车主陈某称:福建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赵家堡征收管理所明知农用车禁绝上高速公 路行进而赞同放行,应承当补偿职责。福建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赵家堡征收所称其没有独立法格,不具有独立的诉讼主体位置;漳州市漳诏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称:收费员的发卡行为与本案交通事端没有因果关 系,也没有差错,无须承当任何补偿职责。驾驭员违章上路负主责高速公司违规发卡不免责。福建省龙海市法院以为,因为被告人王某的犯罪行为形成顺便民事诉讼原告人的经济损失,应由被告人王某承当补偿职责。经查:被告人王某被陈某雇工到工地开洒水车,事端发作之日,被告人王某受别人委 托使用下班时间将闯祸的农用运输车驾驭到石码镇,其行为已不归于职务行为;且被告人王某 明知农用车不能上高速公路行进,还违章上路,发作交通事端理应负补偿职责。本案关于顺便民事诉讼被告人漳州市漳诏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是否应承当补偿职责问题,龙海市人民法 院经审理以为,福建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漳浦县赵家堡征收管理所明知农用车不能上高速公路行进,却发 卡让农用车在高速公路通行,违反了《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第4条的规则,其对被告人驾车发作交通事 故,形成别人的经济损失,负有补偿义务。该征收管理所的工作人员发卡是归于在岗实行职务行为,补偿责 任应由福建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赵家堡征收管理所承当。因为该征收管理所不具有法人资格,补偿职责由 其主管单位漳州市漳诏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承当。
高速公路的交通事端公司应该承当的连带职责是怎样的
法院以为,顺便民事诉讼被告人陈某是交通闯祸农用运输车的车主,负有补偿费的垫支职责。
法院以为判定契合《民法通则》规则据法院有关人员介绍,处理交通闯祸刑事顺便民事补偿案子,一般情况下,以交警部门作出的交通事 故职责确认书为根据,即负有相关交通事端职责者才承当相应的补偿职责。《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规则: 制止农用车上高速公路行进。而高速公路收费站工作人员明知这些规则,却违规发卡让农用车上高速公路行 驶,应负补偿义务。本案中,交警部门未将顺便民事诉讼被告人漳州市漳诏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列为该交通事 故的直接职责者,但鉴于本案交通事端的发作,与工作人员违规发卡,致使发作了该起交通事端有因果关系。
法院以为,判定本案顺便民事诉讼被告人漳州市漳诏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承当补偿职责,是契合我国 《民法通则》有关民事补偿职责规则的。据介绍,该法院是以核算该交通事端应补偿的总数额的70%%来确认 判本案顺便民事诉讼被告人承当上述补偿金额的。一审宣判后,在法定上诉期限内,漳州市漳诏高速公路有 限公司以其不是补偿义务主体及一审中所提出的辩论理由为由上诉至二审法院。顺便民事诉讼原告人也以要 求顺便民事诉讼被告人按总额的90%%的金额给予补偿等为由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