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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16 07:41

本报北京6月30日讯 记者何川报导:财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和中国证监会等3部分近来发布公告,清晰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体系挂牌公司股息盈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方针。
个人持有全国股份转让体系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盈利所得全额计入应交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 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交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越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交税所得额。上述所得一致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关于施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体系
挂牌公司股息盈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方针有关问题的告诉
财税[2014]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务厅(局)、国家税务局、当地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体系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挂号结算公司:
依据《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体系有关问题的决议》(国发[2013]49号)的有关规则,现就施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体系挂牌公司股息盈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方针有关问题告诉如下:
一、个人持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体系(简称全国股份转让体系)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盈利所得全额计入应交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交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越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交税所得额。上述所得一致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前款所称挂牌公司是指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体系挂牌揭露转让的非上市大众公司;持股期限是指个人获得挂牌公司股票之日至转让交割该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有时刻。
二、挂牌公司派发股息盈利时,对到股权挂号日个人已持股超越1年的,其股息盈利所得,按25%计入应交税所得额,直接由挂牌公司核算并代扣代缴税款。对到股权挂号日个人持股1年以内(含1年)且没有转让的,税款分两步代扣代缴:第一步,挂牌公司派发股息盈利时,一致暂按25%计入应交税所得额,核算并代扣税款。第二步,个人转让股票时,证券挂号结算公司依据其持股期限核算实践应交税额,超越已扣缴税款的部分,由证券公司等股票保管组织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证券挂号结算公司,证券挂号结算公司应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挂牌公司,挂牌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交纳。
个人应在资金账户留足资金,依法实行交税责任。证券公司等股票保管组织应依法划扣税款,对个人资金账户暂无资金或资金不足的,证券公司等股票保管组织应当及时告诉个人补足资金,并划扣税款。
三、个人转让股票时,依照先进先出的准则核算持股期限,即证券账户中先获得的股票视为先转让。
应交税所得额以个人出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核算,持股数量以每日日终结算后个人出资者证券账户的持有记载为准,证券账户获得或转让的股票数为每日日终结算后的净增(减)股票数。
四、证券出资基金从挂牌公司获得的股息盈利所得,依照本告诉规则计征个人所得税。
五、本告诉所称个人持有全国股份转让体系挂牌公司的股票包含:
(一)在全国股份转让体系挂牌前获得的股票;
(二)经过全国股份转让体系转让获得的股票;
(三)因司法扣划获得的股票;
(四)因依法承继或家庭财产切割获得的股票;
(五)经过收买获得的股票;
(六)权证行权获得的股票;
(七)运用附认股权、可转化成股份条款的公司债券认购或许转化的股票;
(八)获得发行的股票、配股、股票股利及公积金转增股本;
(九)挂牌公司兼并,个人持有的被兼并公司股票转化的兼并后公司股票;
(十)挂牌公司分立,个人持有的被分立公司股票转化的分立后公司股票;
(十一)其他从全国股份转让体系获得的股票。
六、本告诉所称转让股票包含下列景象:
(一)经过全国股份转让体系转让股票;
(二)持有的股票被司法扣划;
(三)因依法承继、捐献或家庭财产切割让渡股票所有权;
(四)用股票承受要约收买;
(五)行使现金选择权将股票转让给供给现金选择权的第三方;
(六)用股票认购或申购买卖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比例;
(七)其他具有转让本质的景象。
七、个人和证券出资基金从全国股份转让体系挂牌的原STAQ、NET体系挂牌公司(简称两网公司)获得的股息盈利所得,依照本告诉规则计征个人所得税;从全国股份转让体系挂牌的退市公司获得的股息盈利所得,依照财税[2012]85号文件的有关规则计征个人所得税。
八、本告诉所称年(月)是指天然年(月),即持股一年是指从上一年某月某日至本年同月同日的前一日接连持股,持股一个月是指从上月某日至本月同日的前一日接连持股。
九、财务、税务、证监等部分要加强和谐、通力合作,切实做好方针施行的各项工作。
挂牌公司、两网公司、退市公司,证券挂号结算公司以及证券公司等股票保管组织应活跃合作税务机关做好股息盈利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
十、本告诉自2014年7月1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止履行。挂牌公司、两网公司、退市公司派发股息盈利,股权挂号日在2014年7月1日至2019年6 月30日的,股息盈利所得依照本告诉的规则履行。本告诉施行之日个人出资者证券账户已持有的挂牌公司、两网公司、退市公司股票,其持股时刻自获得之日起核算。
财务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
201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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