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农村宅基地能继承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26 07:54问:
有些问题要向你们讨教,希望能给予答复:法令和政策对乡村宅基地是怎样规则的?我从甲村搬到乙村,户口也迁了过来,我将甲村本来的住所卖了,能否在乙村从头请求宅基地建房?我的父亲在甲村还有房子,我能否承继父亲房子的宅基地?
答:
1、法令和政策对乡村乡民宅基的规则。
《土地办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则:“乡村乡民一户只能具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越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则的规范。
乡村乡民建住所,应当契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运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乡村乡民住所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阅,由县级人民政府同意;其间,触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则处理批阅手续。
乡村乡民出卖、租借住所后,再请求宅基地的,不予同意。”
2004年疆土资源部出台的《疆土资源部印发〈关于加强乡村宅基地办理的定见〉的告诉》(疆土资发[2004]234号)进一步对法令上的规则做了详细解说,明确提出:乡村宅基地占用农用地应归入年度计划,禁止城镇居民在乡村置办宅基地;严厉宅基地请求条件,不契合请求条件的不得同意宅基地,乡村乡民将本来住所出卖、租借或赠与他人后,再请求宅基地,不得同意;乡村乡民建住所需求运用宅基地的,应向本团体经济组织提出请求,并经张榜公布无异议的,报经乡(镇)审阅后,报县(市)批阅;在乡村宅基地批阅中不得向农人收取建造用地土地有偿运用费;要加强乡村宅基地挂号发证作业,实在保护农人的合法权益。
2、搬家后能够请求新的宅基地。
《土地办理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规则的“乡村乡民出卖、租借住所后,再请求宅基地的,不予同意。”笔者以为,这是指乡民将本来的住所出卖或租借后,在同一村团体内又从头请求宅基地的,不予同意。比方你在甲村把自己的房子卖掉,又从头向甲村提出宅基地请求,依照法令规则不能同意。现在你现已搬家到乙村,应该归于乙村没有宅基地的乡民,契合法令规则的“一户一宅”的条件。例如,《河北省乡村宅基地办理办法》第七条的内容就规则: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团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能够请求宅基地。所以,你能够在乙村请求宅基地。
3、乡村宅基地不能承继。
依据我国法令规则,宅基地的一切权和运用权是别离的,宅基地的一切权归于团体,运用权归于房子一切人,乡村乡民的宅基地运用权是依据“乡民”的特定身份获得,乡民只要宅基地运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所以宅基地不归于遗产,不能被承继。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子归于公民个人一切,能够承继。依照我国法令规则的“地随房走”的准则,公民承继了房子,当然能够运用房子所占的宅基地。所以你不能独自承继你父亲的宅基地,但你能够承继你父亲的房子而且持续运用这块宅基地,而且应当依据《土地办理法施行法令》第六条 “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而导致土地运用权搬运的,必须向土地地点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改变挂号请求,由原土地挂号机关依法进行土地一切权、运用权改变挂号” 的规则,向甲村地点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改变挂号请求,由原土地挂号机关依法进行宅基地运用权改变挂号。这是你承继父亲房子的成果,而不是说能独自承继父亲的宅基地。
需求指出的是,将来承继的房子灭失后,你就不能进行重建或许以其他方法持续运用这块宅基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