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海市工伤赔偿项目及标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30 05:27
一、工伤逝世补偿项目及补偿规范
补偿项目
补偿规范
1、丧葬补助金
2013年员工月平均薪酬(上海5036元)*6个月=30216元
2、供养亲属抚恤金
(1)爱人:工亡员工自己薪酬*40%/月
(2)其他亲属:工亡员工自己薪酬*30%/月
(3)孤寡老人或孤儿在上述规范上添加10%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2013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955)的20倍=539100
注:1、伤残员工在罢工留薪期内因工伤逝世的,其近亲属享用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2、一级至四级伤残员工在罢工留薪期满后逝世的,其近亲属能够享用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不能享用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3、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该高于工亡员工生前薪酬。
二、一至四级工伤补偿待遇
补偿项目
补偿规范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伤残补助金=自己薪酬*27个月
二级伤残补助金=自己薪酬*25个月
三级伤残补助金=自己薪酬*23个月
四级伤残补助金=自己薪酬*21个月
2、伤残补贴
一级伤残补贴=自己薪酬*90%/月
二级伤残补贴=自己薪酬*85%/月
三级伤残补贴=自己薪酬*80%/月
四级伤残补贴=自己薪酬*75%/月
注:一至四级伤残的,保存劳作联系,退出作业岗位,享用以上待遇。
三、五至六级工伤补偿待遇
补偿项目
补偿规范
一、伤残员工与单位保存劳作联系的,享用以下待遇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五级伤残补助金=自己薪酬*18个月
六级伤残补助金=自己薪酬*16个月
2、伤残补贴
五级伤残补贴=自己薪酬*70%/月
六级伤残补贴=自己薪酬*65%/月
保存劳作联系的,由单位组织恰当作业;难以组织作业的,单位按月发放伤残补贴。
伤残补贴低于当地最低薪酬规范的,由单位补足差额。
二、伤残员工提出与单位免除劳作联系的,享用以下待遇:五级181296,六级151080
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社保基金付出)
五级=2013年全市员工月平均薪酬(上海5036)*18个月=90648
六级=2013年全市员工月平均薪酬(上海5036)*15个月=75540
2、一次性伤残工作补助金(单位付出)
五级=2013年全市员工月平均薪酬(上海5036)*18个月=90648
六级=2013年全市员工月平均薪酬(上海5036)*15个月=75540
注:经工伤人员自己提出与用人单位免除劳作联系,且免除劳作联系时距法定退休年龄缺乏5年的,缺乏年限每削减1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工作补助金递减20%。
四、七至十级工伤补偿待遇
补偿项目
补偿规范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七级伤残补助金=自己薪酬*13个月
八级伤残补助金=自己薪酬*11个月
九级伤残补助金=自己薪酬*9个月
十级伤残补助金=自己薪酬*7个月
劳作合同期满停止,或许工伤人员自己提出免除劳作合同的,享用以下待遇:
七级120864元,八级90648元,九级60432元,十级30216元
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社保基金付出)
七级=2013年全市员工月平均薪酬(上海5036)*12个月=60432
八级=2013年全市员工月平均薪酬(上海5036)*9个月=45324
九级=2013年全市员工月平均薪酬(上海5036)*6个月=30216
十级=2013年全市员工月平均薪酬(上海5036)*3个月=15108
2、一次性伤残工作补助金(社保基金付出)
七级=2013年全市员工月平均薪酬(上海5036)*12个月=60432
八级=2013年全市员工月平均薪酬(上海5036)*9个月=45324
九级=2013年全市员工月平均薪酬(上海5036)*6个月=30216
十级=2013年全市员工月平均薪酬(上海5036)*3个月=15108
注:经工伤人员自己提出与用人单位免除劳作联系,且免除劳作联系时距法定退休年龄缺乏5年的,缺乏年限每削减1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工作补助金递减20%
附:除以上各项补偿外,工伤补偿项目还包含医疗费、罢工留薪期薪酬、护理费、住院膳食补助费、残疾辅佐用具费、必要的恢复费用等。假如单位给伤亡者交纳了工伤保险,那么5-10级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住院膳食补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付出,伤残补贴、一次性伤残工作补助金、罢工留薪期薪酬则仍由单位付出。
补偿项目
补偿规范
1、丧葬补助金
2013年员工月平均薪酬(上海5036元)*6个月=30216元
2、供养亲属抚恤金
(1)爱人:工亡员工自己薪酬*40%/月
(2)其他亲属:工亡员工自己薪酬*30%/月
(3)孤寡老人或孤儿在上述规范上添加10%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2013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955)的20倍=539100
注:1、伤残员工在罢工留薪期内因工伤逝世的,其近亲属享用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2、一级至四级伤残员工在罢工留薪期满后逝世的,其近亲属能够享用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不能享用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3、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该高于工亡员工生前薪酬。
二、一至四级工伤补偿待遇
补偿项目
补偿规范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伤残补助金=自己薪酬*27个月
二级伤残补助金=自己薪酬*25个月
三级伤残补助金=自己薪酬*23个月
四级伤残补助金=自己薪酬*21个月
2、伤残补贴
一级伤残补贴=自己薪酬*90%/月
二级伤残补贴=自己薪酬*85%/月
三级伤残补贴=自己薪酬*80%/月
四级伤残补贴=自己薪酬*75%/月
注:一至四级伤残的,保存劳作联系,退出作业岗位,享用以上待遇。
三、五至六级工伤补偿待遇
补偿项目
补偿规范
一、伤残员工与单位保存劳作联系的,享用以下待遇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五级伤残补助金=自己薪酬*18个月
六级伤残补助金=自己薪酬*16个月
2、伤残补贴
五级伤残补贴=自己薪酬*70%/月
六级伤残补贴=自己薪酬*65%/月
保存劳作联系的,由单位组织恰当作业;难以组织作业的,单位按月发放伤残补贴。
伤残补贴低于当地最低薪酬规范的,由单位补足差额。
二、伤残员工提出与单位免除劳作联系的,享用以下待遇:五级181296,六级151080
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社保基金付出)
五级=2013年全市员工月平均薪酬(上海5036)*18个月=90648
六级=2013年全市员工月平均薪酬(上海5036)*15个月=75540
2、一次性伤残工作补助金(单位付出)
五级=2013年全市员工月平均薪酬(上海5036)*18个月=90648
六级=2013年全市员工月平均薪酬(上海5036)*15个月=75540
注:经工伤人员自己提出与用人单位免除劳作联系,且免除劳作联系时距法定退休年龄缺乏5年的,缺乏年限每削减1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工作补助金递减20%。
四、七至十级工伤补偿待遇
补偿项目
补偿规范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七级伤残补助金=自己薪酬*13个月
八级伤残补助金=自己薪酬*11个月
九级伤残补助金=自己薪酬*9个月
十级伤残补助金=自己薪酬*7个月
劳作合同期满停止,或许工伤人员自己提出免除劳作合同的,享用以下待遇:
七级120864元,八级90648元,九级60432元,十级30216元
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社保基金付出)
七级=2013年全市员工月平均薪酬(上海5036)*12个月=60432
八级=2013年全市员工月平均薪酬(上海5036)*9个月=45324
九级=2013年全市员工月平均薪酬(上海5036)*6个月=30216
十级=2013年全市员工月平均薪酬(上海5036)*3个月=15108
2、一次性伤残工作补助金(社保基金付出)
七级=2013年全市员工月平均薪酬(上海5036)*12个月=60432
八级=2013年全市员工月平均薪酬(上海5036)*9个月=45324
九级=2013年全市员工月平均薪酬(上海5036)*6个月=30216
十级=2013年全市员工月平均薪酬(上海5036)*3个月=15108
注:经工伤人员自己提出与用人单位免除劳作联系,且免除劳作联系时距法定退休年龄缺乏5年的,缺乏年限每削减1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工作补助金递减20%
附:除以上各项补偿外,工伤补偿项目还包含医疗费、罢工留薪期薪酬、护理费、住院膳食补助费、残疾辅佐用具费、必要的恢复费用等。假如单位给伤亡者交纳了工伤保险,那么5-10级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住院膳食补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付出,伤残补贴、一次性伤残工作补助金、罢工留薪期薪酬则仍由单位付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