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广东省汕尾市城区征地补偿标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17 08:41
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复了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报批的《广东省征地补偿维护规范》的文件。现将广东省汕尾市城区的征地补偿规范共享给各位网友:
广东省汕尾市城区土地有五类、六类土地二种:
五类区片区片规模:新港大街、香洲大街、凤山大街、田乾大街、东涌镇。
补偿规范:犁地:50400/亩;园地;38767元/亩;林地:19067元/亩;饲养水面;52300元/亩;未使用地:15467元/亩。
六类区片区片规模:马宫大街、东洲大街、遮浪大街、红草镇、捷胜镇。
补偿规范:犁地:46600/亩;园地;35867元/亩;林地:16800元/亩;饲养水面;48400元/亩;未使用地:14333元/亩。
以上补偿规范仅包括土地补偿费、安顿补助费,不包括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依照本地人民政府规则履行。
该规范为维护性规范,依据国家征地相关立法精力,征收农人土地补偿,以被征地农人生活水平不下降为宜,其次,因对土地使用较好,而使土地年产量远高于区委均匀产量的,如在土地上栽培经济作物,使用农用地展开特别栽培、饲养业,应当依据实际情况取得更高补偿。
如你对该规范仍有不理解的当地,欢迎咨询专业拆迁律师。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