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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汇票结算有哪些基本规定呢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21 09:22

(1)银行汇票的签发宽和付。银行汇票的签发宽和付,只能由中国人民银行和商业银行参与“全国联行来往”的银行组织处理。跨体系银行签发的转账银行汇票的解付,应经过同城票据交换将银行汇票宽和讫告诉提交同城的有关银行审阅付出后抵用。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和跨省、市的经济区域内,依照有关规定处理。在不能签发银行汇票的银行开户的汇款人需求运用银行汇票时,应将金钱转交邻近能签发银行汇票的银行处理。
(2)银行汇票一概记名。所谓记名是指在汇票中指定某一特定人为收款人,其他任何人都无权领款;但假如指定收款人以背书方法将领款权转让给其指定的收款人,其指定的收款人有领款权。
(3)银行汇票的汇票金额起点为500元。500元以下金钱银行不予处理银行汇票结算。
(4)银行汇票的付款期为1个月。这儿所说的付款期,是指从签发之日起到处理兑付之日止的时期。这儿所说的一个月,是指从签发日开端,不论月大月小,统一到下月对应日期止的一个月。比方签发日为3月5日,则付款期到4月5日止。假如到期日遇例假日能够顺延。逾期的汇票,兑付银行将不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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