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房产分为哪些种类?国有房产的特征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05 02:41
国有房产是指归国家悉数的房产。包含由政府接收、国家经租、收买、新建以及由国有单位用自筹资金建设或购买的房产。国有房产分为直管产、自管产、军产三种。
一、国有房产分类
(1)直管产:政府由房管部分直接收理的房产首要为政府接收、国家经租、收买、新建、扩建的房产这类房子根本上由政府房地产处理部分直接运营处理,少部分免租拨用给单位。
(2)自管产:也称单位自管产。包含国家划拨给全民悉数制单位悉数以及全民悉数制单位自筹资金购建的房产,也有一部分是经过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后变为国有的房产。
(3)军产:军产也是国有房子的一部分。指中国公民解放军部队悉数的房产。包含由国家划拨的房产、运用军费开支购建的房产以及戎行自筹资金购建的房产。
二、国有房产的性质、位置和效果
我国社会主义国有房产是全民悉数制的房产,是房产经济的首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公有制两种根本方式的高档方式。
我国国有房产在房产经济中占重要位置,是国家重要的物质财富,是社会主义建设的物质根底,一起又是不断改进公民寓居日子的源泉。依托国有房产经济的效果,国家就可以充沛发挥安排房产经济的功能,把房产经济纳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轨迹,使房产经济沿着社会主义方向行进,在不断发展生产的根底上,满意公民日益增长的寓居日子的需求。
三、国有房产的特征
1.主体的专一性和统一性
主体的专一性和统一性是国有房产特征的根底。主体的专一性即国有房产悉数权的主体是国家,除国家以外,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或许成为国有房产的悉数人,或共享国有房产的悉数权。统一性,是指国有房产的悉数权只能由国家统一行使,非经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行使国有房产悉数权。国家对房产实施“统一领导、分级处理”的政策,以利于调集当地和企业的积极性。即国家授权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对国有房产进行处理,以完成发展生产,进步公民日子的意图。
2.神圣不可侵略性
房产经济是国民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房产是保持社会生产、日子的重要物质条件。国有房产神圣不可侵略,是指悉数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侵略国家房子悉数权;任何人不管位置凹凸,权力巨细,不管采纳揭露或荫蔽的方式,私行占有,运用或处置国有房产的,都归于侵略国家房产悉数权的行为,为法令所不允许。
当国有房产被不合法侵吞时,国家具有无限追诉权和无证明责任。无限追诉权,即不管这种侵吞的时刻长短、数量多少或几经易手,现占用人是否知情,是否有差错,行使国有房产悉数权的单位都有从现占用人手中追诉回收的权力。无证明责任,即当房产悉数权发作争议时,国家无需证明,而团体安排和个人则需求负有供给证明的责任。如团体安排和个人不能提出充沛的证明,则揣度产权归于国家悉数。
3.社会性
国有房产是全民悉数制的房产,由其性质决议,有必要用于社会生产和满意绝大多数公民的日子需求。这一特色与团体或私有房产的差异在于,后者首要是用于满意本身的需求。
4.客体具有广泛性
国有房产的运用范围没有约束,任何用房都可以作为国家悉数权的客体,而归于国家专有、专营的房产,则只能作为国家悉数权的客体,不能作为团体悉数权和公民个人悉数权的客体。如铁路、航运、电台和军事设施等用房,只能由国家具有悉数权,严厉控制运用,才干发挥这类专业房子的特别功能效果。
四、国有房产的来历
国有房产的来历有三种。
1)国有化
国有化便是将别人房子,经过接收、征收、没收等强制手段收归中华公民共和国悉数。全国解放后,中央公民政府公布了一系列法则,没收了官僚资本家、战犯和敌伪人员的房产,接收了国民党军政机关的房产,征收了部分其他房产。这是解放初期房子国有化的状况,是我国国家房子悉数权来历的重要途径。
2)对租借房子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简称私房改造)
私房改造的根本方式有两种:第一种为公私合营。包含对私营房产公私合营,使其房产转归国有,还包含对一些大房产主的房产实施社会主义改造。第二种为国家经租。私房改造绝大多数实施国家经租,其方法是对私家租借房子的数量到达改造起点的,即将其租借房子悉数由国家统一运营,在一守时期内交给房主原房租的20%—40%的定息。将房子悉数权逐渐转归国家悉数。
3)缔造
新建房子是国家房子悉数权来历的根本方式,包含国营企业建房,国家党政机关建房,文教单位建房,以及为处理住所而盖建的公产房。
此外,国家受赠、无主房产依法收归国有,也是国有房产来历的方式。
五、国有房产处理
国有房产处理是依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对国有房产产权界定、缔造、分配运用、合理运营等方面进行辅导与约东的活动。它的首要内容包含:
(1)严厉进行产权界定和产权挂号,保护国家权益,阻止和冲击悉数腐蚀国有房产权益的行为。除法令还有规则外,不管任何部分、任何单位或个人,但凡用财政性资金缔造置办,以及用各种国有资产折价交换或参股获得的房产均属国有房产。此外,包含其他各种用法令规则归于国有的房产。为切实落实产权归属,在获得或改变产权时,应按必定程序到有关房产主管部分处理产权挂号手续。
(2)科学编制房产开发计划,搞好国有房产处理的宏观调控。包含投 资缔造或置办计划,旧房改建、扩建计划,房产综合运用计划,房产运营计划等。总的要求是:计划应契合国民经济宏观调控的总方针,规划应与财力相适应,分配运用应遵循公正、节省、与经济利益挂钩的准则,开发运营应统筹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两层方针。
(3)完善规章制度,搞好国有房产处理的根底作业。但凡占有国有房产的单位和个人,有必要按规则将国有房产的有关文件计划、图纸材料等,及时、完好地建档保管;有关数据、材料应及时精确地在固定资产总帐、明细帐上挂号,并树立体系配套的固定资产卡片、台帐;国有房产的调出、调进或报损、转让,有必要严厉按规则的程序报批和经过规则的会计科目反映。
六、国有房产处理机构及其功能
各级公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分,是代表国家行使国有房产悉数者处理功能的专门机构之一。在处理国有房产方面,其根本责任有下列4项:
(1)担任国有房产的查询、清查、承认产权归属,树立完好体系的国有房产档案。
(2)依据社会经济发展规律和国民经济计划,安排或合作有关部分拟定国有房产开发计划。
(3)辅导单位或个人合理运用与运营国有房产,并监督其活动遵纪守法。
(4)合作司法部分处理国有房产纠纷,冲击腐蚀国有房产权益的犯罪行为。
一、国有房产分类
(1)直管产:政府由房管部分直接收理的房产首要为政府接收、国家经租、收买、新建、扩建的房产这类房子根本上由政府房地产处理部分直接运营处理,少部分免租拨用给单位。
(2)自管产:也称单位自管产。包含国家划拨给全民悉数制单位悉数以及全民悉数制单位自筹资金购建的房产,也有一部分是经过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后变为国有的房产。
(3)军产:军产也是国有房子的一部分。指中国公民解放军部队悉数的房产。包含由国家划拨的房产、运用军费开支购建的房产以及戎行自筹资金购建的房产。
二、国有房产的性质、位置和效果
我国社会主义国有房产是全民悉数制的房产,是房产经济的首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公有制两种根本方式的高档方式。
我国国有房产在房产经济中占重要位置,是国家重要的物质财富,是社会主义建设的物质根底,一起又是不断改进公民寓居日子的源泉。依托国有房产经济的效果,国家就可以充沛发挥安排房产经济的功能,把房产经济纳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轨迹,使房产经济沿着社会主义方向行进,在不断发展生产的根底上,满意公民日益增长的寓居日子的需求。
三、国有房产的特征
1.主体的专一性和统一性
主体的专一性和统一性是国有房产特征的根底。主体的专一性即国有房产悉数权的主体是国家,除国家以外,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或许成为国有房产的悉数人,或共享国有房产的悉数权。统一性,是指国有房产的悉数权只能由国家统一行使,非经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行使国有房产悉数权。国家对房产实施“统一领导、分级处理”的政策,以利于调集当地和企业的积极性。即国家授权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对国有房产进行处理,以完成发展生产,进步公民日子的意图。
2.神圣不可侵略性
房产经济是国民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房产是保持社会生产、日子的重要物质条件。国有房产神圣不可侵略,是指悉数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侵略国家房子悉数权;任何人不管位置凹凸,权力巨细,不管采纳揭露或荫蔽的方式,私行占有,运用或处置国有房产的,都归于侵略国家房产悉数权的行为,为法令所不允许。
当国有房产被不合法侵吞时,国家具有无限追诉权和无证明责任。无限追诉权,即不管这种侵吞的时刻长短、数量多少或几经易手,现占用人是否知情,是否有差错,行使国有房产悉数权的单位都有从现占用人手中追诉回收的权力。无证明责任,即当房产悉数权发作争议时,国家无需证明,而团体安排和个人则需求负有供给证明的责任。如团体安排和个人不能提出充沛的证明,则揣度产权归于国家悉数。
3.社会性
国有房产是全民悉数制的房产,由其性质决议,有必要用于社会生产和满意绝大多数公民的日子需求。这一特色与团体或私有房产的差异在于,后者首要是用于满意本身的需求。
4.客体具有广泛性
国有房产的运用范围没有约束,任何用房都可以作为国家悉数权的客体,而归于国家专有、专营的房产,则只能作为国家悉数权的客体,不能作为团体悉数权和公民个人悉数权的客体。如铁路、航运、电台和军事设施等用房,只能由国家具有悉数权,严厉控制运用,才干发挥这类专业房子的特别功能效果。
四、国有房产的来历
国有房产的来历有三种。
1)国有化
国有化便是将别人房子,经过接收、征收、没收等强制手段收归中华公民共和国悉数。全国解放后,中央公民政府公布了一系列法则,没收了官僚资本家、战犯和敌伪人员的房产,接收了国民党军政机关的房产,征收了部分其他房产。这是解放初期房子国有化的状况,是我国国家房子悉数权来历的重要途径。
2)对租借房子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简称私房改造)
私房改造的根本方式有两种:第一种为公私合营。包含对私营房产公私合营,使其房产转归国有,还包含对一些大房产主的房产实施社会主义改造。第二种为国家经租。私房改造绝大多数实施国家经租,其方法是对私家租借房子的数量到达改造起点的,即将其租借房子悉数由国家统一运营,在一守时期内交给房主原房租的20%—40%的定息。将房子悉数权逐渐转归国家悉数。
3)缔造
新建房子是国家房子悉数权来历的根本方式,包含国营企业建房,国家党政机关建房,文教单位建房,以及为处理住所而盖建的公产房。
此外,国家受赠、无主房产依法收归国有,也是国有房产来历的方式。
五、国有房产处理
国有房产处理是依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对国有房产产权界定、缔造、分配运用、合理运营等方面进行辅导与约东的活动。它的首要内容包含:
(1)严厉进行产权界定和产权挂号,保护国家权益,阻止和冲击悉数腐蚀国有房产权益的行为。除法令还有规则外,不管任何部分、任何单位或个人,但凡用财政性资金缔造置办,以及用各种国有资产折价交换或参股获得的房产均属国有房产。此外,包含其他各种用法令规则归于国有的房产。为切实落实产权归属,在获得或改变产权时,应按必定程序到有关房产主管部分处理产权挂号手续。
(2)科学编制房产开发计划,搞好国有房产处理的宏观调控。包含投 资缔造或置办计划,旧房改建、扩建计划,房产综合运用计划,房产运营计划等。总的要求是:计划应契合国民经济宏观调控的总方针,规划应与财力相适应,分配运用应遵循公正、节省、与经济利益挂钩的准则,开发运营应统筹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两层方针。
(3)完善规章制度,搞好国有房产处理的根底作业。但凡占有国有房产的单位和个人,有必要按规则将国有房产的有关文件计划、图纸材料等,及时、完好地建档保管;有关数据、材料应及时精确地在固定资产总帐、明细帐上挂号,并树立体系配套的固定资产卡片、台帐;国有房产的调出、调进或报损、转让,有必要严厉按规则的程序报批和经过规则的会计科目反映。
六、国有房产处理机构及其功能
各级公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分,是代表国家行使国有房产悉数者处理功能的专门机构之一。在处理国有房产方面,其根本责任有下列4项:
(1)担任国有房产的查询、清查、承认产权归属,树立完好体系的国有房产档案。
(2)依据社会经济发展规律和国民经济计划,安排或合作有关部分拟定国有房产开发计划。
(3)辅导单位或个人合理运用与运营国有房产,并监督其活动遵纪守法。
(4)合作司法部分处理国有房产纠纷,冲击腐蚀国有房产权益的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