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房产赠送给儿子,如果儿子拒收房产怎么分割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18 03:04
离婚是件很杂乱的工作,往往触及许多胶葛,比方孩子的抚养权胶葛,夫妻之间的一起财产切割等,近来田某与赵辉某议离婚,本来给儿子的房,儿子不要,现在房子现已被前夫卖了,现在她该怎样办,房子还能够要回来吗?接下因由听讼网的小编为我们整理了一些关于?夫妻离婚房产赠送给儿子,假如儿子拒收房子房产怎样切割方面的常识,欢迎我们阅览!
【事情通过】
田某、赵某婚后育有一子,取名赵A,现在现已成年。二人在婚内一起购买了一套房子。2015年7月,这对夫妻平和分手,在民政局协议离婚。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好:这套面积为115.25平方米的房子,离婚后一切权归儿子赵A一切,一年内处理好过户手续。
但是,2015年8月9日,赵某与别人达成协议,将这套房子以362万元的价格卖了,约好2015年9月10日前交给房子。得知这一实情后,田某马上找到儿子,照实说明晰这一状况,可令她意想不到的是,儿子却标明:这房子他不要。
为了标明自己的情绪,2015年10月,赵A以书面形式作出了《个人声明》,内容为:我叫赵A,父亲赵某、母亲田某在离婚时约好将房子赠与我,并约好他们离婚后一年以内将房子过户给我。针对父亲和母亲将此处房子赠与给我一事,自己在此标明不承受赠与,该房子仍然归他们二人一切。
【法令解读】
儿子拒收 前夫悄悄卖房急坏女方
儿子回绝收房,这是田某、赵某没有想到的。被赠与人回绝承受赠与,那么,依据法令规定,这套房子的产权仍是归于赵某、田某共有。现在,赵某私自将房子出售,田某以为其行为侵犯了她的权益,遂将赵某告上法庭。
鼓楼区法院审理以为,本案中,受赠人赵A已成年,在爸爸妈妈作出赠与房子产权的意思标明后,以书面的方法清晰标明不承受赠与,故房子仍归于原、被告两边一起财产。
该房子现已出售,所得的售房款悉数在赵某处,田某建议赵某给付一半售房款契合法令规定,且赵某未到庭辩驳,故对于田某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撑。据此,判定赵某将房子出售款一半即180.5万元一次性给付田某。
夫妻离婚房产赠送给儿子,假如儿子拒收房子房产怎样切割
【事情通过】
田某、赵某婚后育有一子,取名赵A,现在现已成年。二人在婚内一起购买了一套房子。2015年7月,这对夫妻平和分手,在民政局协议离婚。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好:这套面积为115.25平方米的房子,离婚后一切权归儿子赵A一切,一年内处理好过户手续。
但是,2015年8月9日,赵某与别人达成协议,将这套房子以362万元的价格卖了,约好2015年9月10日前交给房子。得知这一实情后,田某马上找到儿子,照实说明晰这一状况,可令她意想不到的是,儿子却标明:这房子他不要。
为了标明自己的情绪,2015年10月,赵A以书面形式作出了《个人声明》,内容为:我叫赵A,父亲赵某、母亲田某在离婚时约好将房子赠与我,并约好他们离婚后一年以内将房子过户给我。针对父亲和母亲将此处房子赠与给我一事,自己在此标明不承受赠与,该房子仍然归他们二人一切。
【法令解读】
儿子拒收 前夫悄悄卖房急坏女方
儿子回绝收房,这是田某、赵某没有想到的。被赠与人回绝承受赠与,那么,依据法令规定,这套房子的产权仍是归于赵某、田某共有。现在,赵某私自将房子出售,田某以为其行为侵犯了她的权益,遂将赵某告上法庭。
鼓楼区法院审理以为,本案中,受赠人赵A已成年,在爸爸妈妈作出赠与房子产权的意思标明后,以书面的方法清晰标明不承受赠与,故房子仍归于原、被告两边一起财产。
该房子现已出售,所得的售房款悉数在赵某处,田某建议赵某给付一半售房款契合法令规定,且赵某未到庭辩驳,故对于田某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撑。据此,判定赵某将房子出售款一半即180.5万元一次性给付田某。
夫妻离婚房产赠送给儿子,假如儿子拒收房子房产怎样切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