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变更用假公章谁承担责任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17 10:48
公司的法人进行改变时,需求提交的资料。包含公司的相关人员赞同而且加盖公章的公司文件,所以有些人在对公司的法人进行改变的时分运用假公章,这样做的话肯定是违法的,需求承当什么样的法令职责呢?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回答,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公司法人改变用假公章谁承当职责
由公司承当职责
相关常识:怎么进行公司法人改变
1、兼并
这是指两个以上的法人集合为一个法人的民事法令行为。法人的兼并是法人会集资金,扩展实力,添加竞赛优势的重要手法。因为兼并不需通过法定清算程序,比之闭幕原法人,建立新法人,手续更为简洁,操作本钱也更低价。法人兼并,有新设式兼并和吸收式兼并两种方法。新设式兼并也称创设式兼并,是两个以上的法人归并为一个新法人,原法人均告消除的兼并方法。吸收式兼并也称吞并式兼并,是一个法人吸收被兼并的其他法人,兼并后只要一个法人存续,被吸收法人均告消除的兼并方法。法人兼并时,应有法人意思机关韵兼并决议和兼并各方订立的兼并合同。为保证各兼并法人的债权人的利益,法人应在兼并前将兼并决议告诉债权人,债权人如要求清偿债款或供给担保的,作为债款人的法人应照办。不然,法人不得兼并。
2、分立
法人的分立是指一个法人分为两个以上法人的民事法令行为。法人分立是调整经营规模,涣散危险的重要手法。法人分立也不需通过法定清算程序,所以有与法人兼并相同的长处。法人分立,有新设式分立和存续式分立两种分立方法。新设式分立也称创设式分立,指闭幕原法人,分立为两个以上新法人的分立方法。存续式分立也称派生式分立,指原法人存续,分出部分产业建立一个以上新法人的分立方法。法人分立的程序与法人兼并程序根本相同,需求有分立的决议、债款分配合同,对债权人宣布分立告诉并依据债权人恳求清偿债款或供给担保。
3、改变后成果
(1)法人之消除。在新设式兼并,原法人均告消除;在吸收式兼并,被吞并的法人归于消除。在新设式分立,原法人消除;在存续式分立,仅仅原法人的产业或组织组织发作改变。
(2)债权债款接受。因兼并而消除的法人,其债权债款由兼并后的法人归纳接受。在法人分立,原法人的债权债款,应依分立前订立的合同确认的分管比例,由分立后的法人接受。
法人改变需求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内资)公司改变(存案)挂号请求书》(原件1份)(由新任或原法定代表人签名);
2、企业请求挂号委托书(原件1份);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挂号署理组织署理的,一起提交企业挂号署理组织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共同”);
4、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则和程序提交原法定代表人的革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原件;
5、新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6、法定代表人信息;(在请求表内填写,便于挂号机关信息收集)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和悉数副本(原件1份);
8、改变法定代表人触及董事长(履行董事)或司理变化的需提交相关任革职文件(原件1份)
因而,关于公司法人进行改变的时分,运用的公章是假公章,所带来的法令结果将由公司来进行承当。可是我们要清楚,改变公司法人自身就不是一个人可以决议的工作,是需求其他人赞同那就没有必要运用假公章了。假如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听讼网专业律师。
公司法人改变用假公章谁承当职责
由公司承当职责
相关常识:怎么进行公司法人改变
1、兼并
这是指两个以上的法人集合为一个法人的民事法令行为。法人的兼并是法人会集资金,扩展实力,添加竞赛优势的重要手法。因为兼并不需通过法定清算程序,比之闭幕原法人,建立新法人,手续更为简洁,操作本钱也更低价。法人兼并,有新设式兼并和吸收式兼并两种方法。新设式兼并也称创设式兼并,是两个以上的法人归并为一个新法人,原法人均告消除的兼并方法。吸收式兼并也称吞并式兼并,是一个法人吸收被兼并的其他法人,兼并后只要一个法人存续,被吸收法人均告消除的兼并方法。法人兼并时,应有法人意思机关韵兼并决议和兼并各方订立的兼并合同。为保证各兼并法人的债权人的利益,法人应在兼并前将兼并决议告诉债权人,债权人如要求清偿债款或供给担保的,作为债款人的法人应照办。不然,法人不得兼并。
2、分立
法人的分立是指一个法人分为两个以上法人的民事法令行为。法人分立是调整经营规模,涣散危险的重要手法。法人分立也不需通过法定清算程序,所以有与法人兼并相同的长处。法人分立,有新设式分立和存续式分立两种分立方法。新设式分立也称创设式分立,指闭幕原法人,分立为两个以上新法人的分立方法。存续式分立也称派生式分立,指原法人存续,分出部分产业建立一个以上新法人的分立方法。法人分立的程序与法人兼并程序根本相同,需求有分立的决议、债款分配合同,对债权人宣布分立告诉并依据债权人恳求清偿债款或供给担保。
3、改变后成果
(1)法人之消除。在新设式兼并,原法人均告消除;在吸收式兼并,被吞并的法人归于消除。在新设式分立,原法人消除;在存续式分立,仅仅原法人的产业或组织组织发作改变。
(2)债权债款接受。因兼并而消除的法人,其债权债款由兼并后的法人归纳接受。在法人分立,原法人的债权债款,应依分立前订立的合同确认的分管比例,由分立后的法人接受。
法人改变需求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内资)公司改变(存案)挂号请求书》(原件1份)(由新任或原法定代表人签名);
2、企业请求挂号委托书(原件1份);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挂号署理组织署理的,一起提交企业挂号署理组织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共同”);
4、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则和程序提交原法定代表人的革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原件;
5、新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6、法定代表人信息;(在请求表内填写,便于挂号机关信息收集)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和悉数副本(原件1份);
8、改变法定代表人触及董事长(履行董事)或司理变化的需提交相关任革职文件(原件1份)
因而,关于公司法人进行改变的时分,运用的公章是假公章,所带来的法令结果将由公司来进行承当。可是我们要清楚,改变公司法人自身就不是一个人可以决议的工作,是需求其他人赞同那就没有必要运用假公章了。假如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听讼网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