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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合同的详细内容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10 06:41
融资租借合同是租借人依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借物的挑选,向出卖人购买租借物,提供给承租人运用,承租人付租借金的合同。那么,融资租借合同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呢?接下来,听听听讼网小编的观点。
融资租借合同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融资租借合同的内容包含租借物称号、数量、标准、技术功能、查验办法、租借期限、租金构成及其付出期限和方法、币种、租借期间届满租借物的归属等条款。融资租借合同应当选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的权力与职责:租借人依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借物的挑选缔结的买卖合同,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好向承租人交给标的物,承租人享有与受领标的物有关的买受人的权力。
当事人的权力与职责:租借人、出卖人、承租人能够约好,出卖人不实行买卖合同职责的,由承租人行使索赔的权力。承租人行使索赔权力的,租借人应当帮忙。
当事人的权力与职责:租借人依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借物的挑选缔结的买卖合同,未经承租人赞同,租借人不得改变与承租人有关的合同内容。
租借产业的性质:租借人享有租借物的一切权。承租人破产的,租借物不属于破产产业。
租金的确认:融资租借合同的租金,除当事人还有约好的以外,应当依据购买租借物的大部分或许悉数本钱以及租借人的合理赢利确认。
租借物不符约好的职责:承当租借物不符合约好或许不符合运用意图的,租借人不承当职责,但承租人依靠租借人的技术确认租借物或许租借人干涉挑选租借物的在外。
租借物的占有和运用:租借人应当确保承租人对租借物的占有和运用。
租借物形成第三人危害的职责承当承租人占有租借物期间,租借物形成第三人的人身损伤或许产业危害的,租借人不承当职责。
租借物的保管运用与修理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运用租借物。
承租人应当实行占有租借物期间的修理职责。
租金的付出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好付租借金。承租人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付租借金的,租借人能够要求付出悉数租金;也能够解除合同,回收租借物。
租金的返还当事人约好租借期间届满租借物归承租人一切,承租人现已付出大部分租金,但无力付出剩下租金,租借人因而解除合同回收租借物的,回收的租借物的价值超越承租人欠付的租金以及其他费用的,承租人能够要求部分返还。
租借物的归属租借人和承租人能够约好租借期间届满租借物的归属。对租借物的归属没有约好或许约好不明确,按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则仍不能确认的,租借物的一切权归租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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