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个人住房如何缴纳营业税及相关政策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2 15:2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商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8〕131 号)关于进一步鼓舞一般商品住宅消费的精力,促进房地产商场健康发展,现将个人住宅转让的营业税方针告诉如下:
一、自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个人将购买缺乏2年的非一般住宅对外出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越2年(含2年)的非一般住宅或许缺乏2 年的一般住
二、上述一般住宅和非一般住宅的规范、处理免税的详细程序、购买房子的时刻、开具发票、差额纳税扣除凭据、非购买方式获得住宅行为及其他相关税收管理规则,依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分关于做好稳定住宅价格工作意见的告诉》(国办发〔2005〕26号)、《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告诉》(国税发〔2005〕8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方针履行中几个详细问题的告诉》(国税发〔2005〕172 号)的有关规则履行。
三、自2009年1月1日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营业税有关方针的告诉》(财税〔2006〕75号)废止。
以上就是小编为我们收拾的相关常识,信任我们经过以上常识都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假如您还遇到什么较为杂乱的法律问题,欢迎登陆听讼网进行律师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