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费要如何缴纳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04 22:29
专利请求费的交纳与减缓
专利法规则:向专利局请求专利和处理其它手续,应当依照规则交纳费用。实施细则对此作了具体规则,现就请求费阐明如下:
1.交纳请求费的方法
请求费以及其它费用都能够直接向专利局或专利代办处面交。经过邮递方法请求专利的请求人,以收到专利局寄去的受理告诉书后,按告诉书要求可经过银行或许邮局汇付请求费。汇付时,应当在汇款单附言栏或信汇单第四联后边张贴缴款单,在其间写明专利请求号、请求人的名字或称号、费用称号(请求费)以及发明创造称号。
经过银行运用电子联行(卫星传输)方法汇付请求费的,应当要求银行在费用用处栏目中写明请求号和费用称号的简称(假如请求人不明确提出要求,银行一般不予填写),但这种要求银行要依照拍发电报专门收费。费用称号简称一般能够用榜首个字,例如“申”表明请求费。
请求人不管运用何种方法缴费,缴费时未写明请求号及费用称号的,或许写错的,均视为未处理缴费手续。
2.交纳请求费的时刻
向专利局或许专利局代办处面交请求文件的,能够在接到受理告诉书今后,当场交纳请求费。
向专利局邮递请求文件的,应当在收到专利局的受理告诉书今后再交纳请求费。可是交纳请求费的日期最迟不得超越自请求日起两个月。逾期未交纳请求费的,请求将被视为撤回。专利局的受理告诉书一般在请求人寄出请求文件后一个月内能够寄达请求人,所以一般情况下请求人有满足的时刻交纳请求费。
3.交纳日期的确认
向专利局势交请求费或其它费用的,面交日即为缴费日。
向专利局汇付费用的,若汇付方法契合上述1的规则的,以银行或邮局的汇出日为缴费日。可是,自汇出日至专利局收到日超越15天的,除邮局、银行出具证明、供给依据的以外,以专利局收到日为缴费日。
4.请求费的数额
发明专利请求费除根本请求费以外还包含文件发布印刷费40元。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不需交纳发布印刷费。
专利请求阐明书包含附图在内超越30页的,从第31页起应依照每页15元交纳请求费附加费,超越300页的从第301页起每页交纳附加费30元。
专利请求中权利要求的权利要求超越10项的,从第11项起每项应当交纳请求附加费20元。阐明书附加费和权利要求附加费也是请求费的一部分,所以交纳发布印刷费、阐明书附加费和权利要求附加费的期限和要求以及逾期处理是与请求费相同的。
请求人要求优先权的,还应当在提出专利请求后2个月内依照要求的优先权项数交纳优先权要求费,逾期未交纳优先权要求费的视为未提出。
5.缴费过失的改正
经过邮局或许银行汇付各种专利费用的,在收到我局开出的收费发票后,应当及时核对发票上开列的专利请求号、费用称号、金额和汇出日期。发现有过失的,应当在7天内向专利局陈说定见,阐明犯错原因和正确的数据。陈说定见时应当运用专利局拟定的一致表格(定见陈说书)。若过失职责是请求人的,以提出定见陈说书的日期为缴费日,职责在专利局的(请求人应供给依据并经专利局核实)以原费用汇出日为缴费日。
向专利局势交费用的,应当在专利局开出发票后核对发票开列的悉数项目,发现有误的,应要求专利局当场改正,以为没有过错的应当在发票缴费人栏目上签字。
6.未交纳或缴足请求的结果
请求人从请求日起两个月之内未交纳,或未缴足请求费(包含文件印刷费、阐明书及权利要求附加费)的,其专利请求被视为撤回。
请求人尽管交纳了请求费,但手续不妥,如:缴费单上所列项目不全或有过失,或许没有附缴费单而形成所缴金钱挂账或许退款的,均视为未缴费,专利局按未缴请求费处理。
专利法规则:向专利局请求专利和处理其它手续,应当依照规则交纳费用。实施细则对此作了具体规则,现就请求费阐明如下:
1.交纳请求费的方法
请求费以及其它费用都能够直接向专利局或专利代办处面交。经过邮递方法请求专利的请求人,以收到专利局寄去的受理告诉书后,按告诉书要求可经过银行或许邮局汇付请求费。汇付时,应当在汇款单附言栏或信汇单第四联后边张贴缴款单,在其间写明专利请求号、请求人的名字或称号、费用称号(请求费)以及发明创造称号。
经过银行运用电子联行(卫星传输)方法汇付请求费的,应当要求银行在费用用处栏目中写明请求号和费用称号的简称(假如请求人不明确提出要求,银行一般不予填写),但这种要求银行要依照拍发电报专门收费。费用称号简称一般能够用榜首个字,例如“申”表明请求费。
请求人不管运用何种方法缴费,缴费时未写明请求号及费用称号的,或许写错的,均视为未处理缴费手续。
2.交纳请求费的时刻
向专利局或许专利局代办处面交请求文件的,能够在接到受理告诉书今后,当场交纳请求费。
向专利局邮递请求文件的,应当在收到专利局的受理告诉书今后再交纳请求费。可是交纳请求费的日期最迟不得超越自请求日起两个月。逾期未交纳请求费的,请求将被视为撤回。专利局的受理告诉书一般在请求人寄出请求文件后一个月内能够寄达请求人,所以一般情况下请求人有满足的时刻交纳请求费。
3.交纳日期的确认
向专利局势交请求费或其它费用的,面交日即为缴费日。
向专利局汇付费用的,若汇付方法契合上述1的规则的,以银行或邮局的汇出日为缴费日。可是,自汇出日至专利局收到日超越15天的,除邮局、银行出具证明、供给依据的以外,以专利局收到日为缴费日。
4.请求费的数额
发明专利请求费除根本请求费以外还包含文件发布印刷费40元。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不需交纳发布印刷费。
专利请求阐明书包含附图在内超越30页的,从第31页起应依照每页15元交纳请求费附加费,超越300页的从第301页起每页交纳附加费30元。
专利请求中权利要求的权利要求超越10项的,从第11项起每项应当交纳请求附加费20元。阐明书附加费和权利要求附加费也是请求费的一部分,所以交纳发布印刷费、阐明书附加费和权利要求附加费的期限和要求以及逾期处理是与请求费相同的。
请求人要求优先权的,还应当在提出专利请求后2个月内依照要求的优先权项数交纳优先权要求费,逾期未交纳优先权要求费的视为未提出。
5.缴费过失的改正
经过邮局或许银行汇付各种专利费用的,在收到我局开出的收费发票后,应当及时核对发票上开列的专利请求号、费用称号、金额和汇出日期。发现有过失的,应当在7天内向专利局陈说定见,阐明犯错原因和正确的数据。陈说定见时应当运用专利局拟定的一致表格(定见陈说书)。若过失职责是请求人的,以提出定见陈说书的日期为缴费日,职责在专利局的(请求人应供给依据并经专利局核实)以原费用汇出日为缴费日。
向专利局势交费用的,应当在专利局开出发票后核对发票开列的悉数项目,发现有误的,应要求专利局当场改正,以为没有过错的应当在发票缴费人栏目上签字。
6.未交纳或缴足请求的结果
请求人从请求日起两个月之内未交纳,或未缴足请求费(包含文件印刷费、阐明书及权利要求附加费)的,其专利请求被视为撤回。
请求人尽管交纳了请求费,但手续不妥,如:缴费单上所列项目不全或有过失,或许没有附缴费单而形成所缴金钱挂账或许退款的,均视为未缴费,专利局按未缴请求费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