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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能继承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07 00:46

乡村土地承揽经营权一直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尤其是展开了农地确权颁证之后,越来越多的人开端忧虑土地承揽经营权承继的问题,那么乡村土地承揽经营权究竟可不能够承继呢?咱们一同来了解下。
本案中,享有该10亩土地承揽经营权的只要李某、李某之妻、李甲和李乙4个人,当李某、李某之妻和李甲都逝世后,李乙就成为仅有的土地承揽经营权人,因而李丙要求承继其父亲李甲的那份土地承揽经营权的诉求,法院不会予以支撑。
需求指出的是,尽管家庭土地承揽经营权不答应承继,但一起《乡村土地承揽法》第31条规则:“承揽人应得的承揽收益,按照承继法的规则承继。”这儿所指的“承揽收益”,是指已收成的粮食、未收割的农作物等,作为承揽权人的个人产业,是能够承继的。由于家庭成员在逝世前现已付出了劳作,却还没有来得及共享劳作收益,对这部分产业应当答应承继,其承继人既能够是本团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也能够不是本团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此外,需求特别注意的一点是,《乡村土地承揽法》第3条规则:“乡村土地承揽采纳乡村团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揽方法,不宜采纳家庭承揽方法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乡村土地,能够采纳投标、拍卖、揭露洽谈等方法承揽。”即我国的乡村土地承揽经营权分为家庭承揽和以其他方法承揽两种类型。依据前述证明,现已阐明家庭承揽的土地经营权不能承继,那么其他方法承揽的土地经营权能否承继呢?《乡村土地承揽法》第50条规则:“土地承揽经营权经过投标、拍卖、揭露洽谈等方法获得的,……在承揽期内,其承继人能够持续承揽。”该法第31条还规则:“林地承揽的承揽人逝世,其承继人能够在承揽期内持续承揽。”这也便是说,承揽人逝世,其承继人能够在承揽期内持续承揽的只要两种状况,便是承揽的是林地,或许土地承揽经营权是经过投标、拍卖、揭露洽谈等方法获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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