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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代理组织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03 00:26
商标署理安排是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或认可,从事商标署理事务的安排。  
商标署理安排的请求条件是:  
(1)拥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许《营业执照》;  
(2)有3名以上具有商标署理人资历的事务人员;  
(3)有5万元以上的本钱;  (
4)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必要的工作设备。请求展开商标署理事务的,请求人应当将请求书件报送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应当自收到请求书件之日起15日内签署定见并转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或许认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契合条件,颁布《商标署理安排证书》;对不契合条件的,退回请求书件并说明理由。  
商标署理安排自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或许认可之日起,依法展开商标署理事务。  商标署理安排能够承受托付,指定商标署理人处理下列署理事务:  
(1)署理商标注册请求及有关商标注册事宜;  
(2)提供商标法律咨询;  
(3)担任商标法律顾问;  
(4)署理其他有关商标法律事务。  
需求留意的是,当事人托付署理商标事务时,只能托付商标署理安排,而不能直接托付某个商标署理人。商标署理安排承受托付后,再指定商标署理人代为处理。  商标署理安排之间无从属联系,法律地位相等。商标署理安排应当承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事务辅导和行政监督。商标署理安排还能够跨过行政区域承办商标署理事务。截止1996年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的商标署理安排有10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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