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证可以做担保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9 06:32具有土地就会有土地运用证,咱们知道车能够担保借款、房子能够担保借款,那么,土地证能够用来处理担保借款吗?假如能够,那么,详细的处理流程是怎样的呢?接下因由听讼网的小编为我们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常识,欢迎我们阅览!
土地证能够做担保。
作为借款的担保品,一般应具有下列条件:(1)价值比较稳定,商场价格动摇较小;(2)易售性较强,有广阔商场,能够随时变卖;(3)易于保管,不易蜕变丢失;(4)进行判定所需求的技能不很杂乱。
鉴于上述条件,产品最适合于作为担保品,有价证券次之,不动产最差,究其原因,这是因为产品虽然有价格动摇的特色,但仍有规则可循,因而是能够猜测的;并且产品易于出售,判定质量也比较便利,从保管方面来看,仓储业关于所存放产品都出具表明其所有权的“栈单”,银行便可凭“栈单”借款。有价证券因为价格变化较大,商场危险也较大,既要受发行人的信誉状况及运营状况的影响,又要受商场利率的影响。但国库卷、公债以及资力雄厚的大公司股票和债券,危险相对小一些,流动性大一些。不动产的变现性较差,评价也很杂乱。尤其在房地产商场低迷的状况下,用不动产充任担保的担保品,银行依然面对较大危险。
土地运用权的担保是一种不动产权力的担保,它有以下特色:
(1)用于担保的土地运用权有必要是经过有偿出让或转让方法获得的合法土地运用权,并且是已处理土地登记手续的土地运用权。
(2)土地运用权担保权设定自身并不发作土地运用权搬运,即土地运用权担保后,土地运用者可持续对土地进行占有、收益,只要在债款不能履行时,担保权人才干按照法定程序处置土地运用权,此刻土地运用权才发作搬运。
(3)土地运用权担保时,其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随之担保。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担保时,其运用范围内的土地运用权也随之担保,也就是说,土地运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有必要一起担保。
(4)土地运用权担保不得违反土地运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则。
(5)土地运用权人将土地担保后,并不损失转让权,但在转让土地运用权时,应奉告担保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