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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质押的机动车偷开走算盗窃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18 07:10
动产质押是获得借款的方法之一,动产由所以能够移动的,所以进行质押时,一般要交由质权人保管质押的动产,而机动车是因为常见的质押物之一,那么将质押的机动车偷开走算偷盗吗?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一、将质押的机动车偷开走是不是偷盗
2014年6月23日,姑苏一家小贷公司的老板报警,称自己刚刚质押接手的小轿车被偷走了。两天前,有个姓徐的男人开来一辆小轿车进行质押,小贷公司付了9万元,徐某表明车钥匙仅有一把。
警方经过排查,确定犯罪嫌疑人正是徐某。本来,徐某要出手自己的小轿车,朋友马某通知他一个快速卖车“双倍来钱”的方法:把车子“质押”给别人,拿到钱后再利用车载GPS的定位体系“偷回”车子,听说公安机关就算查到了也只算经济纠纷处理。
所以,2014年6月21日,徐某与马某开车来到某公司,成功质押到9万元现金。6月23日清晨,徐某在手机上定位到自己的车子所在地,经过微信图片的方法发送给马某,马某按照地图的指引找到车辆,用另一把备用钥匙翻开车门,并用大力钳剪断锁环。天亮往后,徐某又来到车管所挂失并补办了一切手续,有了全套手续后,徐某又再次把车质押给别人,获得12万元。
审理期间,徐某在法庭上拒不认错,口口声声称:“我是被借主逼着把车开走了,并且这是我自己的车,我怎样没有权力开呢?大不了我把钱退给小贷公司,这仅仅经济纠纷,怎样能算是偷盗呢?”
法院经审理认为,徐某与马某一起以非法占有为意图,选用隐秘手法盗取已为别人合法占有的资产,质押金额计人民币9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偷盗罪。据此,法院判处被告人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判处被告人马某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法官提示
广阔市民不行简略认为只要偷别人的东西才构成偷盗罪,偷自己的东西则仅仅民事纠纷。但凡自愿将产业质押给别人,别人即获得了质权,对该产业依法享有占有权。例如,质权人对质押而得的车辆尽管没有一切权,可是享有支配权,假如采纳隐秘手法盗取质押物,质权人的占有权力即受损,其产业权力即被侵略,即构成偷盗罪。
二、动产质押是什么
动产质押是指债款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送债款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款的担保。债款人不实行债款时,债款人有权按照法令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许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可分动产质押和权力质押两种方式。在质押担保中,债款人或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款人为质权人,移送的动产为质物。
动产质押的质权人因保管质物不善使之灭失或毁损的,应承当民事责任,在或许形成灭失或毁损质物时,出质人能够要求质权人将质物提存或提早清偿债款而返还质物,而质权人则能够要求出质人供给相应的担保,出质不供给的,质权人能够对质物拍卖或变卖后用于优先受偿或许与出质人约好的第三人提存。
动产质押有如下特征:
(一)动产质权是一种担保物权,即质押权的设定须以有用的债款债款的设定为条件,主债款消失,质权即不存在。
(二)质物只能是动产,并且是可搬运占有权的特定的动产,具有流通性和可搬运性。动产质权人有必要占有质物,质权人与出质人不能约好由出质人代为占有质物。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将质押的机动车偷开走是不是偷盗”问题进行的回答,质押人将机动车质押后,质权人获得机动车的质权,而质押人将机动车悄悄开走的,归于偷盗的行为。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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