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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农民工怎么领养老保险金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0 04:28

市民宁先生:我是1998年2月到京某高校后勤部门作业,至今已作业16年,2014年5月26日年满60岁面对退休。用人单位在2009年4月才开端交纳养老稳妥,因我的养老稳妥未缴够15年,现在无法享用退休养老待遇。根据(京劳社养字【2001】125号)文件第15条规则,用人单位应该按文件规则的规范予以补偿,但其时规则的退休养老金规范十分低(缴费1年才发一个月的最低工资),作业16年总的补偿金只要1万多元,而假如单位最初足额交纳了养老稳妥(正好满15年),现在我就能按月收取1463元的根本养老金。因单位不按规则给我足额交纳养老稳妥给我形成经济损失和日子困难,请问我能够根据什么规范要求用人单位补偿,补偿金大约为多少?
市人力社保局:依您所述,您归于外埠农业户口人员,在本市企业作业,根据北京市劳动局关于印发〈农人合同制员工参与北京市养老、赋闲稳妥暂行办法〉的告诉京劳险发[1999]99号文件的规则,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乡镇企业、事业单位、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及其招用的农人合同制员工,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则参与养老稳妥和赋闲稳妥。本办法自1999年6月1日起实施。根据关于印发《北京市农人工养老稳妥暂行办法》的告诉京劳社养发[2001]125号文件的规则,因用人单位未参与养老稳妥或未按规则足额交纳单位与个人的养老稳妥费,致使农人工不能按规则享用养老稳妥待遇的,用人单位应依照本办法的规范予以补偿。
补偿规范由两部分组成:榜首部分:个人账户存储额及利息一次性全额支交给自己。第二部分:按其累计缴费年限,累计缴费满12个月(第1个缴费年度),发给1个月相应缴费年度的本市员工最低工资的平均数,今后累计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按满12个月计),以此为基数,增发0.1个月相应缴费年度的本市员工最低工资的平均数,并计算到月,保存一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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