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例律—司考真题答案解析(2013-1-18)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28 12:49
“名例律”作为中国古代律典的“总则”篇,阅历了开展、改变的进程。下列哪一表述是不正确的?()
A.《法经》六篇中有“具法”篇,置于结尾,为关于科罪量刑中从轻从重法令准则的规则
B.《晋律》共20篇,在刑名律后增加了法例律,丰厚了刑法总则的内容
C.《北齐律》共12篇,将刑名与法例律兼并为名例律一篇,充分了刑法总则,并对其进行逐条逐句的疏议
D.《大清律例》的结构、编制、篇目与《大明律》根本相同,名例律置首,后为吏律、户律、礼律、兵律、刑律、工律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查核“名例律”的开展改变。
选项A说法正确。《法经》六篇中有“具法”篇,置于结尾,相当于近代刑法典中的总则部分。《具法》是关于科罪量刑中从轻从重法令准则的规则,起着“具其加减”的效果。
选项B说法正确。《晋律》共20篇,与魏律比较,在刑名律后增加了法例律,丰厚了刑法总则的内容。一起对刑律分则部分从头编列,向着“刑宽”、“禁简”的方向迈进了一大步。
选项C说法过错。《北齐律》共12篇,将刑名与法例律兼并为名例律一篇,充分了刑法总则,但并没有对其进行逐条逐句的疏议。唐高宗在永徽三年命令招集律学通才和一些重要臣僚对《永徽律》进行逐条逐句的解说,承继汉晋以来,特别是晋代张斐、杜预注释律文的已有效果,历时1年,撰《律疏》30卷,与《永徽律》合编,后经高宗同意,将疏议分附于律文之后颁行。计分12篇,共30卷,称为《永徽律疏》。至元代后,人们以疏文皆以“议曰”二字始,故又称为《唐律疏议》。
选项D说法正确。《大清律例》的结构、编制、篇目与《大明律》根本相同,共分名例律、吏律、户律、礼律、兵律、刑律、工律七部分,其间名例律置首。
A.《法经》六篇中有“具法”篇,置于结尾,为关于科罪量刑中从轻从重法令准则的规则
B.《晋律》共20篇,在刑名律后增加了法例律,丰厚了刑法总则的内容
C.《北齐律》共12篇,将刑名与法例律兼并为名例律一篇,充分了刑法总则,并对其进行逐条逐句的疏议
D.《大清律例》的结构、编制、篇目与《大明律》根本相同,名例律置首,后为吏律、户律、礼律、兵律、刑律、工律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查核“名例律”的开展改变。
选项A说法正确。《法经》六篇中有“具法”篇,置于结尾,相当于近代刑法典中的总则部分。《具法》是关于科罪量刑中从轻从重法令准则的规则,起着“具其加减”的效果。
选项B说法正确。《晋律》共20篇,与魏律比较,在刑名律后增加了法例律,丰厚了刑法总则的内容。一起对刑律分则部分从头编列,向着“刑宽”、“禁简”的方向迈进了一大步。
选项C说法过错。《北齐律》共12篇,将刑名与法例律兼并为名例律一篇,充分了刑法总则,但并没有对其进行逐条逐句的疏议。唐高宗在永徽三年命令招集律学通才和一些重要臣僚对《永徽律》进行逐条逐句的解说,承继汉晋以来,特别是晋代张斐、杜预注释律文的已有效果,历时1年,撰《律疏》30卷,与《永徽律》合编,后经高宗同意,将疏议分附于律文之后颁行。计分12篇,共30卷,称为《永徽律疏》。至元代后,人们以疏文皆以“议曰”二字始,故又称为《唐律疏议》。
选项D说法正确。《大清律例》的结构、编制、篇目与《大明律》根本相同,共分名例律、吏律、户律、礼律、兵律、刑律、工律七部分,其间名例律置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