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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模式是怎样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19 02:49
维护知识产权是保证知识产权经济增加的一个重要手法,而知识产权经济占我国经济的比重越来越大,对我国低迷中的经济增加是具有很大含义的,而海关是维护我国知识产权的重要机关,那么知识产权海关维护的形式是怎样的?下面由广州知识产权律师为读者进行回答。
一、海关知识产权维护概念
1995年10月,我国初次颁布施行《知识产权海关维护法令》,开端树立契合世界交易组织规矩的知识产权边境维护准则。
知识产权海关维护是指海关为阻止侵略知识产权的货品进出口,对与进出口货品有关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令、行政法规维护的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力、专利权依照国家有关规则施行的维护。
知识产权权力人也可自动恳求海关施行知识产权维护,但应事前向海关提出采纳维护办法的请求。
进口货品的收货人或许其代理人、出口货品的发货人或许其代理人应当依照国家规则,向海关照实申报与进出口货品有关的知识产权情况,并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海关施行知识产权维护时,有责任保存有关当事人的商业秘密。
二、知识产权海关维护的形式
依据《知识产权海关维护法令》,海关对知识产权的维护分为依请求维护和依职权维护两种形式。两种形式的差异首要体现在海关介入的程度和权力人承当的责任有很大的差异。
(一)依请求维护
依请求维护,是指海关对依据知识产权权力人的请求发现的侵权嫌疑货品予以拘留的办法。依请求维护有以下特征:
(1)知识产权权力人发现侵权嫌疑货品后能够直接向口岸海关请求拘留,不用事前将其知识产权向海关总署存案;
(2)海关不担任对侵权嫌疑货品的进出境进行监控;
(3)知识产权权力人应当向海关供给相当于侵权嫌疑货品价值的担保;
(3)海关无权对货品的侵权情况进行查询。海关拘留侵权嫌疑货品后,知识产权权力人应当向人民法院请求司法扣押。假如人民法院未能在海关拘留货品后20个工作日内告诉海关帮忙扣押,海关应当放行被拘留的货品。
可见,依请求维护形式与世界交易组织《与交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中关于海关间断放行的规则根本共同。因为在依请求维护形式下,海关不会自动采纳阻止侵权货品进出口的办法,所以,依请求维护形式也被称作“被迫维护”形式。
(二)依职权维护
依职权维护,是指海关在对进出口货品的监管过程中,对其发现的侵略知识产权的进出口货品自动采纳的拘留和查询处理的办法。“依职权”一词来源于《与交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中的拉丁文ex-officio.依据职权维护有以下特征:
(1)知识产权权力人应当事前将其知识产权向海关总署存案;
(2)海关发现涉嫌侵略存案知识产权的进出口货品,应当间断放行,并书面告诉有关知识产权权力人;
(3)知识产权权力人要求海关拘留侵权嫌疑货品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请求;
(4)知识产权权力人向海关供给的担保最高不超越人民币10万元;
(5)海关有权对货品的侵权情况进行查询和确定;对不能确定货品侵权情况的,海关应当告诉知识产权权力人向人民法院请求司法扣押;
(6)海关对其确定侵权的货品,有权予以没收并对侵权货品的收发货人给予行政处罚。对构成犯罪的还应当向公安机关移交;
(7)对没收的侵权货品,海关有权依法进行处置。
在依职权维护形式下,海关有权自动采纳阻止侵权货品进出口的办法,所以,依职权维护形式也被称作“被迫维护”形式。
上述便是小编对“知识产权海关维护的形式”问题进行的回答,依据《知识产权海关维护法令》,海关对知识产权的维护分为依请求维护和依职权维护两种形式,两种形式的差异首要体现在海关介入的程度和权力人承当的责任。假如读者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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