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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请律师三思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14 06:11
一思:您知道您什么情况下需求律师吗?的确有必要的时分延聘律师,从当事人的视点看,是法令服务方面的出资,是商业行为的一种,首要您得衡量一下,您的事有无必要请律师?那么,何为“必要”呢?
有的案子,青红皂白爱憎分明,即便外行人也一望而知,能够称之为“铁铁板钉钉”的“铁案”,案子的处理成果具有不行逆转性、可预见性,很难找到变通之策、弥补之计。这种情况下,常人都自有公评,请律师就显得剩余了。我曾承受一个咨询:有一个当事人涉嫌杀人、劫持、强奸三宗罪名,且违法事实清楚、依据确凿,情节特别恶劣,其家族仍四处奔走,期望花大钱请一位“大律师”救他一命。能够说,除非这个律师是孙悟空再世,才干扭转乾坤。最终,当事人总算了解了,律师的作业仅仅尽人道罢了。但亦有这样一些案子,看上去好象简略,在当事人眼里,好像是一加一等于二的事,只要到书店里买上几本法令常识书看一看,依样画瓢,自己也懂得怎样操作了。其实,这些案子往往蕴含着外行人难以把握的司法程序和诉讼技巧,比方诉讼主体怎样列、诉讼请求怎样提、依据怎样搜集?怎样取舍?不是看几本法令书就能够无师自通的,假如自己“临渴掘井”、“赶鸭子上阵”,有或许捡了芝麻丢了西瓜,乃至把应当赢的官司弄输了,您说这笔律师费该不该省?特别是相当多的案子,依据资料漏洞百出、疑点重重、问号多多、定性上介于两可之间,归于有“松动”或许、有回旋地步的“疑案”,案子的处理成果具有不行猜测性,值得一辩。这种情况下,请律师就显得大有必要了。是不对错要比及“出事”之后,请律师才有“必要”呢?不少人都是“出事”之后才想起找律师“救驾”的,他们往往这样看:在“出事”之前请律师,用途不大,乃至能够说是个“铺排”。其实,这是一种非常近视的观念。“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您应该把自己的视界放远一点,放宽一点。跟着商场经济发育的日臻成熟,法令日益渗透到咱们的日子中,律师除了法庭外,还有更宽广的舞台和远景,律师的服务相当之广,“打官司”仅仅律师的“传统节目”,除此之外,还涉及到各行各业、千家万户、衣食住行,如:掌管民间胶葛的调停、宽和、参加项目检查与商洽、供给决议计划咨询,草拟、修正、检查各类法令文件、处理律师见证、资信查询、房地产转让、典当、请求按揭、租借、署理公证、协办验资和公司注册、为企业改制、重组等供给谨慎、专业的法令服务等,能够用三句话来归纳,即:令成功者如虎添翼,为创业者未雨绸缪,给丢失者济困扶危。其间前两句话描述的便是律师在“出事”之前的作用。比及“下雪”之后才想到“送炭”,毕竟要历经风寒之苦,而“如虎添翼”、“未雨绸缪”至少不必吃苦头,还能够为您的作业助上一臂之力、添上一份光荣,正是在这个含义上,如虎添翼”、“未雨绸缪”好过“济困扶危”,能说律师在“出事”之前没有用?实际中,这样的事常常发作:签合同时一字之差惹上经济官司花去一笔冤枉钱,洽谈生意时被人“暗算”,掉进法令“陷井”,面对破产地步;一着不慎跌入刑事法网,饱尝铁窗之苦…。细想一下:一个是在“出事”之前,请一位律师当您的“保护神”、“诸葛亮”,为您规划创业蓝图、点拨商海迷津、防止出资危险、化解刑事危机,以最小的价值交换最大的经济效益;一个是“出事”之后,“临时抱佛脚”、“病急乱投医”,花去冤枉钱不说,还得心力交萃、担惊受怕,乃至饱尝皮肉之苦、骨肉分离之痛,“破财”之后,未必能“消灾”。两者比较,哪个更合算?二思:您应该怎样挑选律师?一看、二问、三比较您决议请律师后,就面对着一个怎样挑选律师的问题。时下,律师所虽然不是多过米铺,但伴跟着律师数量日积月累,您对律师的挑选仍是大有地步的,但怎样才干挑选到最适合的律师?挑选律师的学识不外乎三点:一看。首要,是“看菜下碟”。看案子的难易程度、标的巨细、归于哪一个法令范畴、是大案仍是小案、是民事、刑事仍是行政案。请律师就像找医师治病,伤风感冒就不必找名医看,内科疾病不宜找外科医师看,疑难杂症不要找一般医师看。一般来说,小案子不宜请“大律师”,大、要、疑案不宜请“小律师”,刑案没有必要找房地产、知识产权见长的律师办,哪怕他的名望再大。这是由于:法令科学博学多才,一个人的精力、时刻有限,不或许十八样武器样样精通,一个律师或许是某一个或几个法令范畴的“专才”,但不或许是八面玲珑的“通才”,除非他是“万金油”式的律师或许他有“分身术”。相对来说,“大律师”各项有形的本钱开销大、所支付劳动的“含金量”比较高、收费也相应更高,为一个案情简略、标的较小的小案去找“大律师”,“杀鸡用牛刀”,经济上不合算。反之,操作大、要、疑案,需求扎实的法学功底、丰厚的实战经历、高明的论辩技巧、挥洒自如的交流才能,就要有劳“大律师”“出马”驾御。为图省钱、省劲随意找个“小律师”欺骗一下,有或许误您的事。其次,是经过“察言观色”,审阅律师的实力。您应该亲临律师楼,看看他在什么地方作业、作业室装修、铺排怎样,有哪些法令藏书、律师的衣着打扮怎样、为人处世怎样。“第一形象”往往八九不离十,“以小见大”,反映出该律师的品尝和层次。您应该经过律师的简介,看该律师的事务特长,哪一类案子是他的“看家本领”,自己的案子是不是与他专业对口。您应该经过律师的言谈举止,调查他的口头表达才能、逻辑思想才能、应变才能和交流才能。您还能够请律师翻开他的电脑,看看他编撰的法令文书。律师文书是律师法学功底、文字水平、实务经历、诉讼技巧的浓缩和载体,其辩解词、署理词中,律师的水平如清澈见底的河水,一目了然,一见凹凸。是骡子仍是马,一看便知。您还能够请律师从他的存档卷宗资猜中抽出他已结案的《起诉书》和《判定书》,了解审理成果,从律师所经办的代表事例调查律师的办案经历和作用。再次,是看收费规范。现在,律师收费一般采纳的是洽谈收费的方法,收费规范既把握在律师手里,也把握在您自己的手里。一句话,凭两边的您情我愿,您能够结合案子的难易程度、作业量巨细,看律师开出的“价”是否合理、是否物有所值,是否与自己的经济承受才能相适应。二问。“看”,有时就象“水中望月”,形象模糊,除了“看”之外,您还得细心地“问一问”。律师的人品无疑摆在第一位,很难幻想一个人品差、口碑欠好的律师会办闻名案,即便偶然办成一单,也有或许是天赐良机给“撞”上的,不具有陈年老酒的醇香魅力。您应该经过多种途径,问一问对这个律师或多或少有所了解的人。不要强求该律师有百分之百的口碑率,也便是说不要盼望每个人都说这个律师好,由于在现在我国这个法治环境,对律师的误解还比较严重,但好的律师仍会赢得大多数人的认可。您还能够环绕案情,设置一些问题,问一问这个律师:案子在法令上怎样评判?应采纳怎样的对策?能否猜测一下这个案子的走势或处理成果?多方面“问”过之后,您对这个律师不就心中更有“底”了吗?三比较。有的人请律师,迷信“大牌”,唯“名”是举,眼睛只盯着“大律师”,好像大律师均具有手眼通天、绝处逢生、山穷水尽、山穷水尽之能事,而不论这个“大律师”特善于哪方面,是否与您的案子“专业对口”。有的人请律师,目光短浅、唯“亲”是举,只在领导、搭档、亲朋“介绍”的圈子中物色,好像不是熟人介绍来的一概“信不过”。其实,打官司对律师来说是粗茶淡饭,但对您来说,或许一辈子只会摊上一单官司,您不或许日子在“官司”堆里,除非你是个对错不断的人。正是在这个含义上说,请律师不允许“回头”和“失利”,不允许有第2次挑选。因而,请律师应慎之又慎,权衡比较,不然,有或许一着不慎、悔之晚矣!您完全能够把视界放宽一点,首要是比较律师,您能够找来一大堆律师的个人资料,筛选出其间几位“提名人”,比较他们的法学涵养、执业经历、事务特长、办案风格、社会影响和社会经历,还能够经过电话和信件方式与他们开始交流,“投石问路”。有实力的律师真金不怕火炼,是经得起“比”的。其次,是比较律师收费。您能够依据律师的“报价”,进行“货比三家”。当然,“货比三家”并不是老太婆逛商场,只挑廉价的,也不是爱摆阔的小伙子到精品店购物,只买贵的。看律师收费,不能单纯只看律师费数额,就得出“贵”与“不贵”的定论。您应当把案子的难易、杂乱程度和律师或许投入到此案的作业开支、所支付的智力劳动量巨细、质量凹凸进行比照,您能够把律师对“彼案”的收费和“此案”进行比照,然后摸准该律师的“行情”。您还可把此律师的收费和彼律师的收费进行比较。当然,律师之间本质良莠不齐,作业作风、思路、本钱开支截然不同,收费“层次”也不同很大,就好比到小镇卫生院和京城大医院治病,医疗费悬殊很大,由于医疗设备、环境、医术都相差好几个层次,正如美国闻名律师克莱门凯所说:“交给律师的费用不应当依据其在法庭上陈说时刻的长短,而应当依据其辩解质量的好坏。”总归,从多视点进行比较之后,您就能做到“哑巴吃饺子?D?D心里有数”了。一看,二问,三比较之后,对怎样挑选律师,您还有什么不放心的? 三思:怎样衡量律师作业的好坏?看您请的律师为您做了些什么?做得怎样?怎样衡量律师作业的好坏?这个问题在有的人看来好像非常简略:这不还简略嘛,看成果呗,官司打赢了,成果满足了,这个律师就有水平,不然,这个律师便是窝襄废。这种“成败论英豪”、“成果论好坏”的评判规范对某些作业来说,的确能够用得上。如:用比分来衡量体育运动员的实力,用鲜花、掌声来昭示优异艺人的演出成功,用喝倒彩来给糟糕艺人下评语,用累累科研成果来展现科学家的成绩,用倒胃口的饭菜来笑话厨师的无能…。可是,这种评判规范,用到律师身上就不适宜了。这是由于:司法现状是:官司的输赢、成果的好坏取决于多方面的要素,如官司自身的青红皂白、司法人员的本质、司法机关内部奇妙的人际关系、来源于社会方方面面有形的、无形的影响,也便是说,法令之外的要素占有必定的份额。在所有的吃“法令饭”的作业中,律师是仅有不握有司法权利的来自民间的社会法令作业者,律师的优势在于他精于法令,律师所依托的便是法令的威望,即依靠自己对法令的透彻了解和对法治锲而不舍的寻求去影响司法人员的思想,左右其手中的权柄,对案子的结局裁决权还在法官手中,也便是说,怎样判?怎样办?仍是法官说了算,由不得律师。正如英国闻名律师巴伦?布拉姆韦尔所说:“一个聪明的当事人,他会沉着地对他的律师说:‘我是要您替我辩解,而不是要您给我作出判定。我知道,怎样判定,那是审判官们的事’。”难怪许多律师都有这种感触:在法院正式判定曾经,心里都是忐忑不定的。有的案子,案情简略,不要费什么神,就能得出胜诉的定论,就象医师看一些小病,不要经过仪器检测就知道开什么药,打什么针,律师开庭前无准备,庭审时仅仅“官样文章”,轻描淡写地说上几句话,成果案子胜诉了,您能说这个律师优异吗?有的案子哪怕再有理,律师说得再多、再透,到头来法官和律师仍是“两股道上跑的车”,成果案子出乎意料之外败诉了,您能说这个律师没水平?焉能仅用案子的处理成果来衡量律师作业的好坏?有一位律师界长辈在“隐退”时编撰的自传中坦陈他所承办的案子胜诉率极低,大部分以败诉而告终,但是,这并不影响他成为一代闻名律师,由于,他的杰出之处在于:有一颗对当事人高度负责,对法治孜孜以求的热诚之心,对他的执业水平缓执业品德,口碑载道,无可挑剔,即便官司打输了,通情达理的当事人对他也是无怨无悔。我亦曾署理过一同标的额近五百万的房地产案子,成果败诉,两年之后,当事人又找到我,请我再度“出马”,署理另一同案子。为何不因官司输了而失掉对我的决心?由于我在他心目中留下了难忘的形象,用他自己的话来说,经过这场官司,他了解到我的专业水准及敬业精神,至于官司败诉,那是法院的事。有的当事人要律师拍着胸脯许下“包搞定”、“包放人”、“包轻判”的许诺。有的律师为讨当事人“欢心”或为给他们吃上一颗“定心丸”,往往在案情还不明亮的情况下就容易地下定论、作判别,好象法院是他家开的,或许他有诸葛亮式的先见之明。殊不知,这些“包律师”有或许适得其反,令当事人期望越多,绝望也越大。当然,这绝不是说,衡量律师作业的好坏能够只看进程不看成果。胜诉是给予律师的最高酬金和最美桂冠,不仅是当事人最期望看到的成果,律师亦孜孜以求。律师和当事人的方针是共同的,即竭尽所能,争夺胜诉。能够说,律师在看到胜诉成果时和当事人的心在一同跳动,绝大多数闻名律师都在用自己的汗水砌好辩解大厦的每一块砖石,在自己的人生经历上留下很多胜诉辩例的光辉与愿望。看律师作业的好坏,胜诉与否固然是规范之一,但更重要的是看:律师在寻求胜诉的进程中为您做了些什么?做得怎样样? 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 王思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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