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合同的仓单是有价证券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27 22:51
仓单在通过存货人的背书及保管人的签署后可转让于任何人,任何持有仓单的人都可以向保管人恳求给付仓储物。可以说,仓单是一种有价证券。
作为有价证券的仓单,自身又具有一些其他的性质:
(1)仓单要记载必定的事项,是一种要式证券;
(2)仓单归于文义证券,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由仓单记载的事项决议;
(3)仓单是自付证券,由保管人自己签发、自己给付;
(4)仓单是一种物权证券或处置证券,经保管人签字或盖章,仓单搬运就同时发生仓储物的搬运;
(5)仓单是不要因证券,与提单相同,具有流通性,在已背书时并实行相应手续后就可转让。
作为有价证券的仓单,自身又具有一些其他的性质:
(1)仓单要记载必定的事项,是一种要式证券;
(2)仓单归于文义证券,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由仓单记载的事项决议;
(3)仓单是自付证券,由保管人自己签发、自己给付;
(4)仓单是一种物权证券或处置证券,经保管人签字或盖章,仓单搬运就同时发生仓储物的搬运;
(5)仓单是不要因证券,与提单相同,具有流通性,在已背书时并实行相应手续后就可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