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佳木斯市城镇职工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和《佳木斯市城镇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16 22:18佳政办发〔2004〕2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佳木斯市乡镇员工工伤稳妥施行方法》和《佳木斯市乡镇企业员工生育稳妥施行方法》现已2004年4月9日市政府第十四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仔细遵循履行。
二○○四年四月十三日
佳木斯市乡镇员工工伤稳妥施行方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员工因作业遭受事端损伤或患工作病后取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防备和工作恢复,涣散用人单位工伤危险。依据国务院第375号令《工伤稳妥法令》(以下简称《法令》)和《黑龙江省遵循〈工伤稳妥法令〉若干规则》(黑政发〔2003〕89号文件)精力,结合我市实践,拟定本方法。
第二条 本方法适用于佳木斯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及其员工。国家、省驻佳单位及其员工的工伤稳妥按本方法履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工伤稳妥方法另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待条件成熟后逐渐参与工伤稳妥。
第三条 工伤稳妥施行市区与县(市)级统筹并存的方式,待条件成熟后逐渐向市级统筹过渡。
第四条 市、县(市)劳作和社会保证局为乡镇员工工伤稳妥行政办理部门。市、县(市)医疗稳妥办理局(以下简称医保局)为工伤稳妥业务经办安排。
第五条 各用人单位有必要依照《法令》及本方法规则参与工伤稳妥,并将参与工伤稳妥的有关状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第二章工伤稳妥基金筹措和办理
第六条 工伤稳妥费依照《黑龙江省社会稳妥费征缴方法》履行,各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医保局申报并缴费。员工个人不缴费。
第七条 市、县(市)医保局依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准则,依据用人单位的职业类别确认对应职业基准费率。本方法施行前由用人单位担负的工伤员工医疗费、伤残待遇,由市、县(市)医保局依照费用发作状况,核定征缴所需费用后将其归入工伤稳妥社会统筹规模。
第八条 工伤稳妥基金存入各级社会保证基金财务专户,用于工伤稳妥费用付出。任何单位或许个人不得抢占、移用,工伤稳妥基金所得利息转入基金。
第九条 市医保局按当年全市工伤稳妥基金收缴总额的25%提取储备金,存入市社会保证基金财务专户,用于各项工伤稳妥待遇超过预算开销及突发重大事端的工伤稳妥待遇付出;储备金缺乏付出的,由市财务垫支并列入下年工伤稳妥基金预算。
第十条 工伤稳妥基金的办理和监督依照社会稳妥基金办理监督的有关规则履行。
第三章 工伤申报及确定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发作事端后,有必要活跃安排救治,在24小时内及时向当地劳作和社会保证局、医保局陈述,并在3日内提出工伤确定请求,特殊状况时刻可延伸至7日。
第十二条 员工依照《工作病防治法》规则被确诊、判定为工作病,所在单位应当自被确诊、判定为工作病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劳作和社会保证局提出工伤确定请求,遇有特殊状况,请求时限能够延伸至45日。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在规则的时限内提交工伤确定请求,在此期间发作的工伤费用由用人单位担负。
第十四条 市、县(市)劳作和社会保证局受理工伤确定请求后,依据审阅需求对事端损伤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员工、工会安排、医疗安排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帮忙,并据实供给状况和资料证明。
第十五条 市、县(市)劳作和社会保证局应当自受理工伤确定请求后,依据《法令》和《工伤确定方法》做出确定一起抄送当地医保局。
第四章 劳作能力判定
第十六条 员工发作工伤,经医治伤情相对安稳后存在残疾,影响劳作能力的,应当进行劳作能力判定,判定伤残等级。
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持以下书面资料向各级劳作能力判定委员会提出劳作能力判定请求,并安排工伤员工在指定时刻、地址进行劳作能力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