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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维权的有效期是多久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22 23:00
拆迁是城市改造的重要计划,在拆迁中却存在着各式各样的问题,比方拆迁户的权益遇到被拆迁方侵略的状况,而拆迁户在这时分就不乐意就此罢手,因此而想要进行维权,但间隔拆迁发作现已好几个月了。听讼网小编介绍了相关内容。
拆迁维权的有效期是多久
首要,提起行政复议程序的法定期限,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能够自知道其详细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或本级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请求,可是法令规定的请求期限超越六十日的在外。由于有些行政行为是不能直接诉讼或不能进行诉讼的,所以请求行政复议的期限仍是要引起注重的。
其次,提起行政诉讼程序的法定期限分为两种,一种是通过行政复议再提申述讼,一种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
前者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及《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不服复议决议的,能够在收到复议决议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比方复议机关是以邮递方法向请求人送达行政复议决议书的,邮递的在途时刻不核算在内,自签收之日起算诉讼期限。若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复议决议的,请求人能够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其间“复议期”即为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议的期限。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请求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议,但状况复杂的,最多能够延伸三十日的复议期。
后者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说》的相关规定,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应当自知道或许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可是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内容的,其申述期限从知道或许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核算,但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越五年,因不动产提申述讼的案子不得超越二十年,不然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
举个实际的比如,假如政府部门按法令要求对征收决议发布了布告,可是刚好被征收人在外地上班,没有看到,直到六个月今后回家才看到布告,然后以此为由称自己“才知道”征收现实,进而对征收决议提起行政诉讼。这种状况不属于法令上的“自知道”之日起算的景象,由于征收决议布告是向特定的人群作出的,只需大部分人知道征收布告即可,不需要每一个人都知道。可是假如政府部门是向被征收人作出《责令交出土地决议书》这类特定向某个人作出的文书,就必定要让特定的这个人知道该行政行为。
拆迁维权是有比较长的时刻,在拆迁工作发作了之后,假如忧虑自己吃亏,觉得有维权的必要就应该要找个律师来给自己供给协助了。关于拆迁维权的有效期或是拆迁维权的相关法令规定也并不是特别了解,能够找听讼网律师来协助修正协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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