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推荐:户口本变更更正姓名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19 12:02关于户口本改改变正名字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日听讼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期望能够帮您答疑解惑。
处理内容:户口本改改变正名字
处理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挂号法令、公安部《处理户口、居民身份证作业规范(公通字[1998]56号)和《太原市公安局户证处理规则(试行)
请求条件:成年人更名,原则上不予改变。确需更名的须供给以下相关手续
请求资料:未成年的公民,由乳名改学名、因爸爸妈妈离婚更名、被收养人更名、再婚子女更名、同校(同班)学生同名等多种原因,确需更名的,应由爸爸妈妈亲或收养人、监护人提出书面请求、离婚、再婚证明、收养证明、校园证明等相关资料,改变姓氏的要出具公证书。成年人更名,原则上不予改变。确需更名的需持自己请求、单位人事劳资部分准予改变证明,人事档案触及更改名字的原始资料复印件,责任区民警调查报告等相关资料,经派出所核实赞同,报县级公安机关批阅后予以改变。对正在或已受侦办、惩罚(含监外执行的五种罪犯)、劳动教养、被拘押的人员,不予改变名字。
处理程序:持以上资料到户籍地公安派出所,经派出所调查核实,经派出所审阅,填写《改变、更正()请求表签署定见;报各分、县(市)局公安机关批阅后予以改变。
处理时限:手续完全,20个作业日办结
收费规范:户口簿7元/本
处理单位:公安派出所受理,分、县(市)局公安机关户政部分批阅。
联系电话:0351-6573648
上述内容来源于听讼网小编收拾发布,可供参考,期望对您有所协助,如需求更多的法令回答,可在线咨询听讼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