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1 21:59案情
2008年1月18日杨浦区劳作确保督查大队接到吴某投诉,反映某校园未规则为其交纳社会保险费。接报后,大队当即前往该校正其施行督查,并要求其供给有关用工材料。该校负责人杨某按规则供给,合作查询。
经查:2003年10月27日,吴某进入该校作业,该校于2007年12月25日单方面与吴某免除劳作联系,吴某当天离任。吴某在该校作业期间,单位未按规则为其交纳社会保险费。关于上述事实,校园方承认无误,表明愿为其补缴在职期间的社会保险费,并自动额定付出吴某一个月薪酬代替提早告诉期。
盯梢
当督查员对吴某的薪酬进行承认时,发现一个细节:因为吴某薪酬较低,每月的收入为本市的最低薪酬标准,故假如要吴某自己承当社会保险费个人应交纳部分金钱后,月薪酬酬劳就低于本市的最低薪酬标准。
督查员当即找到该校负责人杨某,对其进行了宣传教育,一方面奉告该校:依据国家相关法令法规规则,劳作者每月的薪酬酬劳在扣除社会保险费个人应交纳部分后,不得低于最低薪酬标准;另一方面当即前往区社保中心,了解核实该吴某的应缴费金额。
面临督查员的详尽作业,杨某当即表明会依据社保补缴核算表,逐月核算吴某每月应当交纳的个人部分,依法承当应由单位承当的社会保险费部分。2008年5月19日,该单位整改到位。投诉人对处理结果表明满意。
点评
本案案情并不杂乱,可是具有必定的典型性。督查中发现不少用人单位关于社会保险费和最低薪酬标准的联系模糊不清,乃至过错地以为最低薪酬包含了社会保险费个人应承当部分。
《最低薪酬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和社会确保部令第21号)第十二条规则:用人单位付出给劳作者的薪酬在除掉“法令、法规和国家规则的劳作者福利待遇”等项目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薪酬标准;《上海市企业职工最低薪酬规则》第五条清晰:法令、法规、规章规则的职工劳作保险、福利待遇,不得列入最低薪酬;《上海市劳作和社会确保局关于调整本市月最低薪酬标准的告诉》[沪劳保综发(2008)23号]更是清晰:个人依法交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宅公积金等不作为月最低薪酬的组成部分,单位应按规则另行付出。
因而,职工个人依法交纳的社会保险费不能作为月最低薪酬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代扣代缴劳作者社会保险费个人应交纳部分金钱后,应确保劳作者薪酬酬劳不得低于最低薪酬标准。关于最低薪酬的构成用人单位有必要清晰,劳作者本身也应当进步法令意识,避免不法企业违规操作,实在维护好本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