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哈尔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16 04:321、哈尔滨市住宅公积金借款条件:
员工接连足额缴存住宅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请求个人住宅借款;在哈尔滨市缴存不满6个月,但曾经在异地缴存公积金的,原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缴存证明后,缴存时刻能够兼并核算。
2、哈尔滨住宅公积金借款额度:
(一)购买新建住宅或房龄在20年(含)以下二手房的,一人借款最高限额为50万元,两人为70万元。
(二)可贷额度超越规则的住宅公积金借款最高限额的,可请求组合借款,组合借款(不含所辖外县)最高限额为105万元,其间公积金借款最高限额为70万元,商业借款最高限额为35万元。
3、哈尔滨住宅公积金首付份额:
一、初次请求住宅公积金借款,首付款份额不得低于购房总价款的20%。
二、已结清住宅公积金借款,为改进寓居条件再次请求住宅公积金借款,购买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住宅的,首付款份额不得低于购房总价款的20%。
三、已结清住宅公积金借款,为改进寓居条件再次请求住宅公积金借款,购买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上住宅的,首付款份额由购房总价款的30%下降至20%,利率为基准利率的1.1倍。
4、哈尔滨住宅公积金借款年限:
借款期限为1-30年,且借款年限加借款人年纪不得超越法定退休年纪,建户且接连缴存公积金5年(含)以上、初次请求公积金借款的,借款人年纪可推延至法定退休年纪后5年核算。
5、哈尔滨住宅公积金借款利率:
哈尔滨市从2016年8月26日起履行公积金最新利率:五年期以上住宅公积金借款利率由3.5%下调至3.25%,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住宅公积金借款利率由3%下调至2.75%。对已提交公积金借款请求的客户,将按借款发放日起计息,此前已借款的老客户从下一年1月1日履行新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