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领导没有签合同算挪用公款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12 15:31
公司的金钱是归于公款,公司的金钱由公司进行分配处置,而个人对公司的金钱进行侵吞的,是归于职务侵吞的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刑事犯罪,那么公司领导没有签合同算移用公款吗?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公司领导没有签合同是不是移用公款
公司的领导没有签订合同,而将公司的资金挪归自己运用的,是归于移用公款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就会构成犯罪。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移用公款案子详细运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
第一条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则的“移用公款归个人运用”,包含移用者自己运用或许给别人运用。
移用公款给私有公司、私有企业运用的,归于移用公款归个人运用。
第二条 对移用公款罪,应区别三种不同状况予以确定:
(一)移用公款归个人运用,数额较大、超越三个月未还的,构成移用公款罪。
移用正在生息或许需求付出利息的公款归个人运用,数额较大,超越三个月但在案发前悉数偿还本金的,能够从轻处分或许革除处分。给国家、团体形成的利息丢失应予追缴。移用公款数额巨大,超越三个月,案发前悉数偿还的,能够酌情从轻处分。
(二)移用公款数额较大,归个人进行盈利活动的,构成移用公款罪,不受移用时刻和是否偿还的约束。在案发前部分或许悉数偿还本息的,能够从轻处分;情节细微的,能够革除处分。
移用公款存入银行、用于集资、购买股票、国债等,归于移用公款进行盈利活动。所获取的利息、收益等违法所得,应当追缴,但不计入移用公款的数额。
(三)移用公款归个人运用,进行赌博、私运等非法活动的,构成移用公款罪,不受“数额较大”和移用时刻的约束。
移用公款给别人运用,不知道运用人用公款进行盈利活动或许用于非法活动,数额较大、超越三个月未还的,构成移用公款罪;明知运用人用于盈利活动或许非法活动的,应当确定为移用人移用公款进行盈利活动或许非法活动。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公司领导没有签合同是不是移用公款”问题进行的回答,公司的领导没有签订合同,而将公司的资金挪归自己运用的,是归于移用公款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就会构成犯罪。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公司领导没有签合同是不是移用公款
公司的领导没有签订合同,而将公司的资金挪归自己运用的,是归于移用公款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就会构成犯罪。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移用公款案子详细运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
第一条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则的“移用公款归个人运用”,包含移用者自己运用或许给别人运用。
移用公款给私有公司、私有企业运用的,归于移用公款归个人运用。
第二条 对移用公款罪,应区别三种不同状况予以确定:
(一)移用公款归个人运用,数额较大、超越三个月未还的,构成移用公款罪。
移用正在生息或许需求付出利息的公款归个人运用,数额较大,超越三个月但在案发前悉数偿还本金的,能够从轻处分或许革除处分。给国家、团体形成的利息丢失应予追缴。移用公款数额巨大,超越三个月,案发前悉数偿还的,能够酌情从轻处分。
(二)移用公款数额较大,归个人进行盈利活动的,构成移用公款罪,不受移用时刻和是否偿还的约束。在案发前部分或许悉数偿还本息的,能够从轻处分;情节细微的,能够革除处分。
移用公款存入银行、用于集资、购买股票、国债等,归于移用公款进行盈利活动。所获取的利息、收益等违法所得,应当追缴,但不计入移用公款的数额。
(三)移用公款归个人运用,进行赌博、私运等非法活动的,构成移用公款罪,不受“数额较大”和移用时刻的约束。
移用公款给别人运用,不知道运用人用公款进行盈利活动或许用于非法活动,数额较大、超越三个月未还的,构成移用公款罪;明知运用人用于盈利活动或许非法活动的,应当确定为移用人移用公款进行盈利活动或许非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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