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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豁免百联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第一百货等5家上市公司股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24 10:12
发布部分: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文号: 证监公司字[2004]62号百联集团有限公司:你公司豁免要约收买责任的请求文件收悉。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阅,现批复如下:一、赞同豁免你公司因行政划转而持有上海市榜首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267,684,440股(占总股本的45.93%),持有上海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165,693,695股(占总股本的39.21%),持有上海物资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144,381,298股(占总股本的57.13%)而应实行的要约收买责任。二、赞同豁免你公司因行政划转而持有并直接操控华联超市股份有限公司93,336,375股(占总股本的42.65%),持有并直接操控上海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37,852,027股(占总股本的32.13%)而应实行的要约收买责任。三、你公司应当向上海证券交易所陈述并布告本次收买的发展状况,并依照有关规定处理相应手续。二○○四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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