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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增加诉讼请求需要另行起诉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05 22:44
假如当事人对一审民事判决不服的,享有上诉的权力,需求在上诉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由此开端第二审程序。那么,二审添加诉讼请求需求另行申述吗?今日,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说:第三百二十八条 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添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许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能够依据当事人自愿的准则就新添加的诉讼请求或许反诉进行调停;调停不成的,奉告当事人另行申述。
审判实践中,诉讼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一般只对原审诉讼请求有关的现实和适用法律进行检查。可是,往往有案子当事人由于一审时的大意或许诉讼过程中的状况改变需求改变诉讼请求,例如,一些当事人在一审申述时的诉讼请求比较准则,仅仅提出了一项损害补偿数额,而其据以支撑诉讼请求的理由在一、二审程序中发生了改变,比如说由一审的违约损害补偿改变为二审的侵权损害补偿。实践中还有的由违约损害补偿改变为二审的无效合同缔约过失损害补偿,后者由一审的股东之间诉讼改变为二审的股东代表诉讼。在这些景象中,表面上看是诉讼请求的改变,实际上是提出了一项新的诉讼请求,对此假如二审迳行审理、裁判,可能会违反两审终审的准则。
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定见》第 184条规则:“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添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能够依据当事人自愿的准则就新添加的诉讼请求或反诉进行调停,调停不成的,奉告当事人另行申述。”依据该条之规则,假如你想改变补偿数额,只能请二审法官进行调停,假如对方不同意调停,或许最终当事人两边达不成调停协议,你只能另行提申述讼。
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添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能够依据当事人自愿的准则就新添加的诉讼请求或反诉进行调停,调停不成的,奉告当事人另行申述。假如你状况比较复杂,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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