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复议程序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19 09:47一、复议请求
1、请求人自应当知道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请求。
二、复议受理
1、复议机关对复议请求进行方法检查,并在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议。
2、对不契合规则的行政复议请求,决议不予受理,并书面奉告请求人;对契合行政复议法规则的,但不归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请求,奉告请求人向有关复议机关提出;对契合行政复议法规则的,且归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请求,自收到复议请求之日起即为受理。
三、行政复议
1、复议期间,详细行政行为不中止实行。
2、复议机关自复议受理之日起7日内,将复议请求书副本或复印件发送被请求人。
3、被请求人自收到请求书副本或复印件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最初作出详细行政行为的根据、根据和其他有关资料。
4、复议机关法制造业安排进行书面检查,必要时向有关安排和人员查询状况,提出复议定见,报经复议机关负责人赞同或团体讨论通过。
5、复议决议作出前,请求人能够要求撤回复议请求,复议一起中止。
6、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议,状况复杂的,经复议机关负责人赞同,能够恰当延伸,并奉告请求人和被请求人,可是延伸期限最多不超越30日。
7、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议,应当制造行政复议决议书,加盖单位印章,并书面送达请求人和被请求人。
8、行政复议决议书一经送达,即发作法律效力。
四、实行
1、请求人和被请求人自收到行政复议决议书之日起,应当实行行政复议决议。
2、请求人不服行政复议决议的,自收到行政复议决议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出决议的,请求人能够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听证程序
1、本程序适用于责令停产中止、撤消许可证和对公民的违法行为处以2000元以上、法人或许其他安排处以40000元以上。
2、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议前,向当事人送达《听证奉告书》。
3、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在收到《听证奉告书》之日起3日内提出听证要求,并将书面请求送听证机关,逾期视为抛弃听证。
4、听证机关自收到听证要求之日起3日内,确认听证主持人、听证员、书记员和举办听证的时刻、地址、方法,并在举办听证7日前,向当事人、案子查询人和其他听证参与人送达听证通知书。
5、除触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听证机关在举办听证3日前,以布告的方法,将听证的案由、时刻、地址、方法揭露。
6、当事人撤回听证要求或不按期参与听证的,中止听证。
7、听证当场制造听证笔录,通过当事人、案子查询人和听证主持人、听证员阅览核对无误后签名或盖章。
8、听证主持人写出听证定见书,连同听证笔录同时报经听证机关负责人赞同后送案子承办安排,由案子承办安排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请求国家补偿程序
1、补偿请求人向补偿机关递送要求补偿请求书。
2、补偿机关自收到要求补偿请求之日起2个月内,对契合国家补偿法规则的,予以补偿;不契合国家补偿法规则的,不予补偿。
3、补偿请求人对补偿机关逾期或许对补偿数额有贰言,能够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补偿机关的上一级机关请求复议,也能够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请求作出补偿决议。
4、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出决议的,或许补偿请求人不服复议决议的,补偿请求人能够自复议决议之日起30日内或复议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请求作出补偿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