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外企裁员为什么没有赔偿金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09 07:10“我的店主是谁?”李冰(化名)在被一家外企裁人后,仍没有闹清楚这个联系。他在一家外企公司作业了近一年,忽然接到劳务差遣公司电话告诉,说自己被外企公司裁人了,但他仍是劳务差遣公司的职工,外企裁人补偿金与他无关。
李冰称,上一年12月,自己与麦特斯(福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特斯公司”)签订了劳作合同后,被差遣到一家外企公司。这家外企用工很标准,加班薪酬严厉按法规付出,还有住宅公积金。可是这个月8日,外企公司就开端放假,过了几天,他就接到麦特斯公司作业人员的电话,告诉自己已被外企公司裁人了,劳务差遣公司给他组织了一个新岗位,但比起本来的公司距离挺大。
恰逢此刻,李冰发现,同样在这家外企上班,另一个劳务公司差遣的十多人,拿到了一笔“补偿金”,而他却没有。记者了解到,另一家公司名叫“双维”。记者找到双维公司,得到的答复是:“双维”付出的补偿金与外企的裁人无关,这批工人与劳务公司免除了劳作联系后,劳务公司“出于人道主义”给予工人们一些补偿。雇佣这批工人的外企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向记者证明:不存在“补偿金”一说。
关于补偿金一说,麦特斯公司的有关负责人说,外企公司付出的补偿金,是根据服务合同的条款付出给劳务公司的。可是,包含李冰先生在内的31名职工,仍是劳务公司的职工,公司方面现已为他们组织新的岗位。所以,并不是单方面与他们免除劳作联系,也不存在需求补偿的问题。而现在工人们不愿意承受新岗位,每月公司也会按合约为工人寻觅新的岗位,并给付基本薪酬。麦特斯公司负责人表明,之所以会引起争议,是工人们不太了解劳务差遣联系———其实,劳务公司才是他们真实的“店主”。
省妇联法令服务中心林武律师说,新劳作法上专门对劳务差遣做出具体的规则,劳务差遣单位应当与被差遣劳作者缔结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作合同,按月付出劳作酬劳,劳务差遣公司与劳工发作劳作合同联系,承当办理劳工和保证劳工权益的职责,而劳工的作业单位仅仅用人单位,不承当这方面的职责。而他们也有权对劳工的作业岗位进行调整,并不需求给付补偿金,而劳工在无作业期间,劳务差遣单位则应当依照所在地政府规则的最低薪酬标准,向其按月付出酬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