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的税务如何处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02 17:00固定财物,是指企业为出产产品、供给劳务、租借或许运营办理而持有的、运用时间超越12个月的非钱银性财物,包含房子、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东西以及其他与出产运营活动有关的设备、用具、东西等。下面,听讼小编为你回答。
(一)固定财物计税根底
1、除特别规则外,固定财物依照以下办法确认计税根底:
外购的固定财物,以购买价款和付出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归于使该财物到达预订用处发作的其他开销为计税根底;
自行缔造的固定财物,以竣工结算前发作的开销为计税根底;
融资租入的固定财物,以租借合同约好的付款总额和承租人在签定租借合同过程中发作的相关费用为计税根底,租借合同未约好付款总额的,以该财物的公允价值和承租人在签定租借合同过程中发作的相关费用为计税根底;
盘盈的固定财物,以同类固定财物的重置彻底价值为计税根底;
经过捐献、出资、非钱银性财物交流、债款重组等办法获得的固定财物,以该财物的公允价值和付出的相关税费为计税根底;
改建的固定财物,除特别规则的开销外,以改建过程中发作的改建开销添加计税根底。
2、关于房子、建筑物固定财物改扩建的税务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布告》(国家税务总局布告2011年第34号)第四条规则: 企业对房子、建筑物固定财物在未足额提取折旧前进行改扩建的,如归于推倒重置的,该财物原值减除提取折旧后的净值,应并入重置后的固定财物计税本钱,并在该固定财物投入运用后的次月起,依照税法规则的折旧年限,一起计提折旧;如归于提高功用、添加面积的,该固定财物的改扩建开销,并入该固定财物计税根底,并从改扩建竣工投入运用后的次月起,从头按税法规则的该固定财物折旧年限计提折旧,如该改扩建后的固定财物尚可运用的年限低于税法规则的最低年限的,能够按尚可运用的年限计提折旧。
(二)固定财物折旧的规模
在核算应交税所得额时,企业依照规则核算的固定财物折旧,准予扣除。
下列固定财物不得核算折旧扣除:
房子、建筑物以外未投入运用的固定财物;
以运营租借办法租入的固定财物;
以融资租借办法租出的固定财物;
已足额提取折旧仍持续运用的固定财物;
与运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财物;
独自评价作为固定财物入账的土地;
其他不得核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财物。
(三)固定财物折旧的核算办法
1、折旧核算的一般规则
固定财物依照直线法核算的折旧,准予扣除。企业应当自固定财物投入运用月份的次月起核算折旧;中止运用的固定财物,应当自中止运用月份的次月起中止核算折旧。
除国务院财务、税务主管部门还有规则外,固定财物核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房子、建筑物,为20年;
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出产设备,为10年;
与出产运营活动有关的用具、东西、家具等,为5年;
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东西,为4年;
电子设备,为3年。
2、加快计提折旧的税务规则
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固定财物加快折旧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告诉》(国税发〔2009〕81号)规则,企业的固定财物因为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快折旧的,能够缩短折旧年限或许采纳加快折旧的办法。
(1)能够采纳缩短折旧年限或许采纳加快折旧的办法的固定财物,包含:因为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财物;终年处于强轰动、高腐蚀状况的固定财物。
(2)采纳缩短折旧年限办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上述固定财物核算折旧的最低年限的60%;采纳加快折旧办法的,能够采纳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许年数总和法。
企业应当依据固定财物的性质和运用状况,合理确认固定财物的估计净残值。固定财物的估计净残值一经确认,不得改动。
(四)固定财物的特别税务处理
依照《财务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财物加快折旧税收方针有关问题的告诉》(财税〔2014〕75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财物加快折旧税收方针有关问题的布告》(国家税务总局布告2014年第64号)规则,下列企业外购的固定财物及其折旧,按下述办法处理:
1、对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只、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核算机、通讯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6个职业的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财物(包含自行缔造),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纳加快折旧的办法。
“六大职业”依照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职业分类与代码(GB/4754-2011)》确认。往后国家有关部门更新国民经济职业分类与代码,从其规则。
“六大职业企业”是指以上述职业事务为主营事务,其固定财物投入运用当年主营事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50%(不含)以上的企业。
对上述6个职业的小型微利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研制和出产运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越100万元的,答应一次性计入当期本钱费用在核算应交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核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越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纳加快折旧的办法。
2、对一切职业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专门用于研制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越100万元的,答应一次性计入当期本钱费用在核算应交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核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越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纳加快折旧的办法。
用于研制活动的仪器、设备规模口径,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讨开发费用税前扣除办理办法(试行))的告诉》(国税发〔2008〕116号)或《科学技术部财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确认办理工作指引)的告诉》(国科发火〔2008〕362号)规则履行。
企业专门用于研制活动的仪器、设备已享用上述优惠方针的,在享用研制费加计扣除时,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制费用税前扣除办理办法(试行))的告诉》(国税发〔2008〕116号)、《财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讨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方针问题的告诉》(财税 〔2013〕70号)的规则,就现已进行管帐处理的折旧、费用等金额进行加计扣除。
3、对一切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越5000元的固定财物,答应一次性计入当期本钱费用在核算应交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核算折旧。
企业在2013年12月31日前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越5000元的固定财物,其折余价值部分,2014年1月1日往后能够一次性在核算应交税所得额时扣除。
(五)固定财物加快折旧的税务办理
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纳加快折旧的办法,是指税法答应按不低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则折旧年限的60%缩短折旧年限,或挑选采纳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进行加快折旧。
1、企业曩昔没有运用过与该项固定财物功用相同或相似的固定财物,但有充沛的依据证明该固定财物的估计运用年限短于《施行法令》规则的核算折旧最低年限的,企业可依据该固定财物的估计运用年限和相关规则,对该固定财物采纳缩短折旧年限或许加快折旧的办法。
企业在原有的固定财物未到达《施行法令》规则的最低折旧年限前,运用功用相同或相似的新固定财物代替旧固定财物的,企业可依据旧固定财物的实际运用年限和相关规则,对新代替的固定财物采纳缩短折旧年限或许加快折旧的办法。
2、企业采纳缩短折旧年限办法的,对其置办的新固定财物,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企业所得税法施行法令第六十条规则的折旧年限的60%;
(1)企业置办已运用过的固定财物,其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施行法令》规则的最低折旧年限减去已运用年限后剩下年限的60%.最低折旧年限一经确认,一般不得改动。
(2)关于采纳缩短折旧年限的固定财物,足额计提折旧后持续运用而未进行处置(包含作废等景象)超越12个月的,往后对其更新代替、改造改建后构成的功用相同或许相似的固定财物,不得再采纳缩短折旧年限的办法。
3、企业的固定财物采纳加快折旧办法的,能够选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许年数总和法。加快折旧办法一经确认,一般不得改动。
(1)双倍余额递减法,是指在不考虑固定财物估计净残值的状况下,依据每期期初固定财物原值减去累计折旧后的金额和双倍的直线法折旧率核算固定财物折旧的一种办法。运用这种办法核算折旧额时,因为每年年头固定财物净值没有减去估计净残值,所以在核算固定财物折旧额时,应在其折旧年限到期前的两年期间,将固定财物净值减去估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均匀摊销。
核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2÷估计运用寿命(年)×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月初固定财物账面净值×月折旧率
(2)年数总和法,又称年限算计法,是指将固定财物的原值减去估计净残值后的余额,乘以一个以固定财物尚可运用寿命为分子、以估计运用寿命逐年数字之和为分母的逐年递减的分数核算每年的折旧额。核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尚可运用年限÷估计运用寿命的年数总和×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财物原值-估计净残值)×月折旧率
4、企业确需对固定财物采纳缩短折旧年限或许加快折旧办法的,应在获得该固定财物后一个月内,向其企业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以下简称主管税务机关)存案,并报送以下材料:
(1)固定财物的功用、估计运用年限短于《施行法令》规则核算折旧的最低年限的理由、证明材料及有关状况的阐明;
(2)被代替的旧固定财物的功用、运用及处置等状况的阐明;
(3)固定财物加快折旧拟选用的办法和折旧额的阐明;
(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材料。
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应在企业所得税年度交税评价时,对企业采纳加快折旧的固定财物的运用环境及状况进行实地核对。
对不契合加快折旧规则条件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要求企业中止该项固定财物加快折旧。
关于企业采纳缩短折旧年限或许采纳加快折旧办法的,主管税务机关应树立相应的税收办理台账,并加强监督,施行盯梢办理。对发现不契合《施行法令》第九十八条及本告诉规则的,主管税务机关要及时责令企业进行交税调整。
5、适用总、分组织汇总交税的企业,对其所属分支组织运用的契合《施行法令》及相关规则景象的固定财物采纳缩短折旧年限或许采纳加快折旧办法的,由其总组织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存案。分支组织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担任合作总组织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施行盯梢办理。
6、企业的固定财物既契合加快折旧或一次性扣除优惠方针条件,一起又契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固定财物加快折旧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告诉》(国税发〔2009〕81号)、《财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舞软件工业和集成电路工业开展企业所得税方针的告诉》(财税〔2012〕27号)中相关加快折旧方针条件的,可由企业挑选其间最优惠的方针履行,且一经挑选,不得改动。
7、企业固定财物采纳一次性税前扣除、缩短折旧年限或加快折旧办法的,预缴申报时,须一起报送《固定财物加快折旧(扣除)预缴状况统计表》;年度申报时,实施过后存案办理,并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
企业应将购进固定财物的发票、记账凭证等有关凭证、凭证(购入已运用过的固定财物,应供给已运用年限的相关阐明)等材料留存备检,并应树立台账,精确核算税法与管帐差异状况。
主管税务机关应对适用优惠方针的企业加强后续办理,对预缴申报时享用了优惠方针的企业,年终汇算清缴时应对企业全年主营事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份额进行要点审阅。
以上便是小编收拾的相关常识,信任咱们经过以上常识有了大致的了解。如果您不幸遇到一些较为杂乱的法律问题,欢迎登录听讼网进行法律咨询,咱们听讼有许多专业的律师能够为你服务,而且,还支撑线上指定区域挑选律师,又有相关律师的详细材料。
全部评论(0)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