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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怀疑孩子非亲生 母亲不配合鉴定将败诉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6 18:43
婚姻法解说(三)明确规则,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申述恳求供认亲子联系不存在,并已供给必要根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根据又回绝做亲子判定的,人民法院能够推定恳求供认亲子联系不存在一方的建议建立。当事人一方申述恳求供认亲子联系,并供给必要根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根据又回绝做亲子判定的,人民法院能够推定恳求供认亲子联系一方的建议建立。亲子联系诉讼归于身份联系诉讼,首要包含否定婚生子女和招领非婚生子女的诉讼,即否定法令上的亲子联系或供认事实上的亲子联系。现代生物医学技能的开展,使得DNA判定技能被广泛用于子女与爸爸妈妈尤其是与父亲的血缘联系的证明。亲子判定技能简便易行,准确率较高,在诉讼中起到了极为重要的效果,全世界已经有120多个国家和地区选用DNA技能直接作为判案的根据。在处理有关亲子联系胶葛时,假如一方供给的根据能够构成合理的根据链条证明当事人之间或许存在或不存在亲子联系,另一方没有相反的根据又坚决不同意做亲子判定的,人民法院能够依照2002年4月1日开端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根据的若干规则》第七十五条的规则做出处理,即能够推定恳求否定亲子联系一方或许恳求供认亲子联系一方的建议建立,而不配合法院进行亲子判定的一方要承当败诉的法令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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