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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有权利享受节假日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22 18:29

农人工在我国总是处于社会最底层,一起它社会上也是弱势群体,经常会遭受到不公平的待遇,那么农人工有权力享用节假日吗?下面听讼小编为咱们整理了这方面的常识,欢迎阅览!
【案子回忆】
问:我是一名赴广东打工的农人工,我所打工的企业是一家个别私营企业,企业对咱们工人实施月薪制,自从在该企业上班以来,很少享用节假日,当我和工友们提出应该享用节假日时,企业老板说:你们不是公营企业职工不能享用节假日,如私行度假应扣除相应的薪酬。请问,咱们农人工就没有权力享用节假日吗?
【司法解释】
答:你地点企业的老板的做法是过错的,你和你的工友享有歇息权,我国宪法第43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者有歇息的权力。劳作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法若干问题的定见》(下称《定见》)第二条规则:我国境内的企业、个别经济组织与劳作者之间只需构成劳作联系,即劳作者事实上已成为该企业、个别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为其供给有偿劳作,适用劳作法。《定见》第四条规则:公务员和对比实施公务员准则的工作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以及乡村劳作者(城镇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的农人在外)、现役军人和家庭保姆等不适用劳作法。据此,你地点的企业归于劳作法规则的用人单位,应受劳作法的调整。作为该企业的农人工,你们可享用我国的法定节假日,包含三类:整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元旦、新年、国际劳作节和国庆节);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妇女节、青年节等);少数民族习气的节日。整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假如适逢星期六、周日,应该在工作日补假。据你来信反映情况,如你地点的企业违背工作时间和歇息度假规则的,如超时加班加点、逼迫加班加点、不依法组织劳作者度假等,又不按规则付出加班加点酬劳的,你能够向当地劳作保证督查组织投诉或提起劳作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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