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对驰名商标有哪些特殊保护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13 04:51
一、维护规模
对著名商标的维护有相对维护主义和肯定维护主义两种形式。《巴黎条约》对著名商标采纳相对维护主义,阻止别人在与著名商标所有人相同或类似的产品上注册和运用与著名商标相同或类似的商标。TRIPS协议对著名商标采纳肯定维护主义,阻止别人在任何产品和服务包含与著名商标运用的产品不同或不相类似的产品上注册和运用与著名商标相同或类似的商标。我国《商标法》遵循了TRIPS协议的根本精力。关于未注册的著名商标,仅在相同产品上阻止注册和运用与著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关于注册的著名商标,即便在不相同或不相类似的产品上生班和运用与著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亦在阻止之列。我国著名商标除受《商标法》及其施行法令的维护外,还在全国及世界上享用特别维护。
(一)全国规模内的特别维护
1.在不相同或许不相类似的产品或服务上运用与别人著名商标相同或许近似的商标,误导大众,致使该著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或许遭到危害的,不予注册并阻止运用。
2.自著名商标确定之日起,别人将与该著名商标相同或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一部分运用,且或许引起大众误认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予核准挂号;已挂号的,著名商标注册人能够自知道或许应当知道之日起2年内,恳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
3.著名商标注册人能够在该著名商标核定运用的产品及其包装、装满、说明书、广告等载体上运用“我国著名商标”的文字及其标志。
(二)世界规模内的特别维护
我国著名商标受《巴黎条约》以及WTO规矩中TRIPS协议的特别维护。假如我国著名商标在以上条约成员境内被抢注或许未经许可运用,该著名商标所有人可征引以上条约恳求当地政府或司法机关予以阻止。
依照《巴黎条约》的规则,当某一商标构成对著名商标的仿制、仿制或翻译,用于相同或类似产品上,易于形成混杂时,该条约各成员国均应依职权或许应有关当事人的恳求,回绝或许吊销该商标的注册,并阻止运用。
(三)存在问题
跟着互联网事务的开展,域名的商标辨认效果日益闪现,若别人将著名商标作为域名注册并运用的,著名商标所有人应当有权恳求刊出该域名,以防引起大众误认。但惋惜的是,《商标法》并没有考虑我国已有的司法实践经验而对之加以规则,标明《商标法》对著名商标的维护并没有主动延伸到计算机网络域名的注册和运用上。对著名商标的特别维护,有必要向计算机网络域名的注册和运用延伸,别人不得将著名商标或许与著名商标近似的标识注册为域名并加以运用。这还有待于我国《商标法》进一步加以清晰。
二、维护办法
关于对著名商标的维护,《巴黎条约》第6条之2规则:“自注册之日起至少五年内,应答应提出吊销这种商标的要求,答应提出阻止运用的期限,可由本联盟各成员国规则。”“关于以不诚实的手法取得注册和运用的商标提出吊销注册或阻止运用的要求的,不该规则时刻约束。”依据该规则,注册不是以诈骗的手法取得的,也不是用于诈骗的意图,那么著名商标所有人只要在其注册5年内对其注册提出争议,才能够吊销,假如争议在5年之后提出的,则不能再吊销。可见这也是对其他商标所有人权益的维护。可是关于以诈骗的手法或用于诈骗的意图,那就不管著名商标所有人何时提出异议,都将予以吊销。TRIPS协议第16条第2款也做了相同的规则,并且把巴黎条约对著名商标的维护仅规则产品商标扩大到对服务商标的维护。
我国新《商标法》第41条第2款规则:“已注册的商标,违背本法第13条、第15条、第16条、第31条规则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许好坏关系人能够恳求商标评定委员会裁决吊销该注册商标。对歹意注册的,著名商标所有人不受5年的时刻约束。”可见,我国新《商标法》给予著名商标的维护能够说是完全符合巴黎条约和TRIPS协议的要求,给予著名商标不同于一般商标的维护,关于歹意注册著名商标,著名商标所有人将不受五年的时刻约束,而关于一般的商标即将受五年时刻约束。
此外,我国的新《商标法》还规则了阻止对商标的“反向冒充”,把“反向冒充”作为侵略商标权的行为,这一规则有利于阻止国外一些企业对我国著名商标的反向冒充,为我国企业创立世界知名品牌创始了杰出的前提条件。别的,新《商标法》还赋予工商行政部门的调查取证的权利,加强对商标违法行为的查办,赋予商标权人在发现侵权行为时,能够自起诉前向人民法院请求采纳责令中止侵权行为和产业保全办法,这一切也有利于对著名商标的维护。
可是我国《商标法》还有不足之处,如对著名商标的淡化的问题未作规则。淡化行为是一种侵权行为,会导致对产品来历的混杂,然后使侵权人使用别人的商标诺言,并直接削弱著名商标的宣扬效果,削弱商标对产品质量的证明效果,然后侵害了顾客的合法权益。所以,笔者以为关于著名商标的维护还应该采纳如下办法:
1.将淡化行为规则为商标侵权行为。
2.阻止著名商标所有人以外的人在任何产品上注册与著名商标相同或类似的商标。
3.阻止以别人的著名商标作为域名注册。
对著名商标的维护有相对维护主义和肯定维护主义两种形式。《巴黎条约》对著名商标采纳相对维护主义,阻止别人在与著名商标所有人相同或类似的产品上注册和运用与著名商标相同或类似的商标。TRIPS协议对著名商标采纳肯定维护主义,阻止别人在任何产品和服务包含与著名商标运用的产品不同或不相类似的产品上注册和运用与著名商标相同或类似的商标。我国《商标法》遵循了TRIPS协议的根本精力。关于未注册的著名商标,仅在相同产品上阻止注册和运用与著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关于注册的著名商标,即便在不相同或不相类似的产品上生班和运用与著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亦在阻止之列。我国著名商标除受《商标法》及其施行法令的维护外,还在全国及世界上享用特别维护。
(一)全国规模内的特别维护
1.在不相同或许不相类似的产品或服务上运用与别人著名商标相同或许近似的商标,误导大众,致使该著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或许遭到危害的,不予注册并阻止运用。
2.自著名商标确定之日起,别人将与该著名商标相同或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一部分运用,且或许引起大众误认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予核准挂号;已挂号的,著名商标注册人能够自知道或许应当知道之日起2年内,恳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
3.著名商标注册人能够在该著名商标核定运用的产品及其包装、装满、说明书、广告等载体上运用“我国著名商标”的文字及其标志。
(二)世界规模内的特别维护
我国著名商标受《巴黎条约》以及WTO规矩中TRIPS协议的特别维护。假如我国著名商标在以上条约成员境内被抢注或许未经许可运用,该著名商标所有人可征引以上条约恳求当地政府或司法机关予以阻止。
依照《巴黎条约》的规则,当某一商标构成对著名商标的仿制、仿制或翻译,用于相同或类似产品上,易于形成混杂时,该条约各成员国均应依职权或许应有关当事人的恳求,回绝或许吊销该商标的注册,并阻止运用。
(三)存在问题
跟着互联网事务的开展,域名的商标辨认效果日益闪现,若别人将著名商标作为域名注册并运用的,著名商标所有人应当有权恳求刊出该域名,以防引起大众误认。但惋惜的是,《商标法》并没有考虑我国已有的司法实践经验而对之加以规则,标明《商标法》对著名商标的维护并没有主动延伸到计算机网络域名的注册和运用上。对著名商标的特别维护,有必要向计算机网络域名的注册和运用延伸,别人不得将著名商标或许与著名商标近似的标识注册为域名并加以运用。这还有待于我国《商标法》进一步加以清晰。
二、维护办法
关于对著名商标的维护,《巴黎条约》第6条之2规则:“自注册之日起至少五年内,应答应提出吊销这种商标的要求,答应提出阻止运用的期限,可由本联盟各成员国规则。”“关于以不诚实的手法取得注册和运用的商标提出吊销注册或阻止运用的要求的,不该规则时刻约束。”依据该规则,注册不是以诈骗的手法取得的,也不是用于诈骗的意图,那么著名商标所有人只要在其注册5年内对其注册提出争议,才能够吊销,假如争议在5年之后提出的,则不能再吊销。可见这也是对其他商标所有人权益的维护。可是关于以诈骗的手法或用于诈骗的意图,那就不管著名商标所有人何时提出异议,都将予以吊销。TRIPS协议第16条第2款也做了相同的规则,并且把巴黎条约对著名商标的维护仅规则产品商标扩大到对服务商标的维护。
我国新《商标法》第41条第2款规则:“已注册的商标,违背本法第13条、第15条、第16条、第31条规则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许好坏关系人能够恳求商标评定委员会裁决吊销该注册商标。对歹意注册的,著名商标所有人不受5年的时刻约束。”可见,我国新《商标法》给予著名商标的维护能够说是完全符合巴黎条约和TRIPS协议的要求,给予著名商标不同于一般商标的维护,关于歹意注册著名商标,著名商标所有人将不受五年的时刻约束,而关于一般的商标即将受五年时刻约束。
此外,我国的新《商标法》还规则了阻止对商标的“反向冒充”,把“反向冒充”作为侵略商标权的行为,这一规则有利于阻止国外一些企业对我国著名商标的反向冒充,为我国企业创立世界知名品牌创始了杰出的前提条件。别的,新《商标法》还赋予工商行政部门的调查取证的权利,加强对商标违法行为的查办,赋予商标权人在发现侵权行为时,能够自起诉前向人民法院请求采纳责令中止侵权行为和产业保全办法,这一切也有利于对著名商标的维护。
可是我国《商标法》还有不足之处,如对著名商标的淡化的问题未作规则。淡化行为是一种侵权行为,会导致对产品来历的混杂,然后使侵权人使用别人的商标诺言,并直接削弱著名商标的宣扬效果,削弱商标对产品质量的证明效果,然后侵害了顾客的合法权益。所以,笔者以为关于著名商标的维护还应该采纳如下办法:
1.将淡化行为规则为商标侵权行为。
2.阻止著名商标所有人以外的人在任何产品上注册与著名商标相同或类似的商标。
3.阻止以别人的著名商标作为域名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