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问题中的特别规定介绍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24 01:26
我国《婚姻法》关于离婚问题有哪些特别规则
(1)在离婚问题上对现役武士的特别维护。我国《婚姻法》第26条规则:现役武士的爱人要求离婚,须征得武士赞同。这是对武士婚姻的特别维护。适用本条规则,应留意:`现役武士是指参与我国戎行的所属部分,正在执役,具有军籍的人员。不包括复员、转业武士和军事单位没有军籍的员工等。a离婚须得武士赞同,仅适用于其爱人为非武士的状况。既非武士一方提出离婚时适用,这是准则规则。对夫妻感情确已决裂,经过和洽无效,的确不能持续保持夫妻关系的,即便武士不赞同,也相同能够判定准予离婚。但应经过武士地点部队团以上的机关,做好武士的思想工作。
(2)在离婚问题上对女方的特别维护。我国<<婚姻法>>第27条规则:女方在怀孕期间和临产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以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的恳求,不在此限。这一规则表现了国家对妇女、胎儿、婴儿的特别关心和维护。应指出的是,这是一条有关离婚的程序性的规则,并不触及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本质性问题。
(1)在离婚问题上对现役武士的特别维护。我国《婚姻法》第26条规则:现役武士的爱人要求离婚,须征得武士赞同。这是对武士婚姻的特别维护。适用本条规则,应留意:`现役武士是指参与我国戎行的所属部分,正在执役,具有军籍的人员。不包括复员、转业武士和军事单位没有军籍的员工等。a离婚须得武士赞同,仅适用于其爱人为非武士的状况。既非武士一方提出离婚时适用,这是准则规则。对夫妻感情确已决裂,经过和洽无效,的确不能持续保持夫妻关系的,即便武士不赞同,也相同能够判定准予离婚。但应经过武士地点部队团以上的机关,做好武士的思想工作。
(2)在离婚问题上对女方的特别维护。我国<<婚姻法>>第27条规则:女方在怀孕期间和临产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以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的恳求,不在此限。这一规则表现了国家对妇女、胎儿、婴儿的特别关心和维护。应指出的是,这是一条有关离婚的程序性的规则,并不触及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本质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