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春提取住房公积金有什么条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07 23:50咱们在买房的时分可能会遇到住宅公积金提取的一些问题,可是很多人都不知道住宅公积金怎么提取。在长春除了买房,在某些条件下住宅公积金提取也是合法的。
一、住宅公积金的提取条件
员工有下列景象之一的,能够请求提取自己住宅公积金:
(一)购买、缔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自住住宅的;
(二)员工退休的或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
(三)员工逝世或许被依法宣告逝世的;
(四)与单位免除/停止劳作联系后未再工作的;
(五)归还购买自住住宅借款本息的;
(六)出境久居或户口迁出本统辖区的;
(七)被归入本市乡镇居民最低日子保证规模的;
(八)承租公有住宅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
(九)遇到下列突发事情,形成家庭日子困难的: 1、自己、爱人、子女或爸爸妈妈患有《长春市城乡医疗救助的施行定见》中所列严重疾病且住院治疗的; 2、家庭中子女考取国家供认学历的国内全日制大学,无力供其就学的; 3、遇到其他突发事情,家庭遭受严重财产损失的; 4、住宅被拆迁,无经济能力付出回迁安顿费用的。
(十)非本市乡镇务工人员租借住宅的; 按照第(一)、(五)、(七)、(八)、(九)项规则提取住宅公积金的,其爱人可一起提取住宅公积金。
二、有下列状况之一的,不得提取住宅公积金:
(一)住宅公积金账户被依法冻住的;
(二)未如期归还住宅公积金借款的;
(三)供给虚伪的证明文件提取,经调查核实后二年内请求提取的;
员工不得因发作下列景象提取住宅公积金:
(一)以赠与、承继等未实践发作住宅消费开销的方法获得具有所有权自住住宅的;
(二)购买既非本统辖区内,又非员工(或爱人)户籍所在地住宅的。 提取请求时刻及提取额度
第六条 按照本办法第三条第(一)项规则提取住宅公积金的,应在具有提取条件后的十二个月内,一次性提取住宅公积金,提取总额不得超越购买、缔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自住住宅实践发作的开销。
第七条 按照本办法第三条第(五)项规则提取住宅公积金的,每年可提取一次,员工自己及爱人每次算计提取额不得超越十二个月的还本付息额;今后每次提取应距离十二个月以上,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越应还借款本息额。
第八条 按照本办法第三条第(七)项规则提取住宅公积金的,在被归入最低日子保证规模期间,每年可提取一次,提取额不受约束。
第九条 按照本办法第三条第(八)项规则提取住宅公积金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提取额不得超越当年实践发作的超出部分房租。
第十条 按照本办法第三条第(九)项规则提取住宅公积金的,应在事情发作后十二个月内自己提出请求,单位出具《提取人家庭收入及困难状况证明》,经中心核实后处理,提取额不得超越个人付费金额。
第十一条 按照本办法第三条第(二)、(三)、(四)、(六)项规则提取住宅公积金的,在处理住宅公积金账户封存后,一次性提取住宅公积金存储余额,一起刊出个人住宅公积金帐户。
第十二条 除按照本办法第三条第(二)、(三)、(四)、(六)项规则处理刊出账户提取外,最多可提取到住宅公积金账户余额的百元部分。
第十三条 员工契合一项或多项提取条件,可屡次提取住宅公积金,各次提取时刻应距离十二个月以上,但刊出住宅公积金账户和长春市住宅公积金办理委员会还有规则的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