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收到家暴告诫书无视他会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呢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7 17:44
3月27日,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警方向家庭暴力加害人田某宣布河北首份家庭暴力劝诫书。4月20日,再次施行家暴的田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田某也成为河北收到家庭暴力劝诫书后被公安机关刑拘的第一人。
本年2月1日,石家庄市鹿泉区树立家庭暴力危机干涉中心,成为全国妇联体系首家反家暴项目试点。2月2日,鹿泉区综合治理委员会拟定下发《石家庄市鹿泉区家庭暴力危机干涉施行方法》。
《方法》规则,家庭暴力没有构成违背治安管理行为、违法的,公安机关能够书面劝诫加害人不得再次施行家庭暴力,并将劝诫书抄送加害人、受害人及其住所地或许常常居住地的底层群众性自治安排、妇女联合会。
2014年9月23日,鹿泉区居民刘某报警称遭受老公田某殴伤。警方查询发现,田某因家庭小事对刘某殴伤,导致刘某右耳和口腔出血,脑门和右耳后起包,脸面肿胀。公安机关拟对田某作出行政处分,但刘某表明只想让民警对田某说服教育。随后在公安机关调解下,两边自愿达成协议。
本年3月23日,刘某再次报警称遭受老公田某殴伤,恳求协助。通过取证查询,鹿泉区警方及妇联工作人员对田某进行了严厉批评,并根据《石家庄市鹿泉区家庭暴力危机干涉施行方法》,于3月27日向田某签发《家庭暴力劝诫书》,以观后效。
3月28日,刘某与田某再次发生争论,又一次遭到毒打,并在争论中导致第五骶椎骨骨折,司法鉴定为轻损伤。4月20日,田某因涉嫌殴伤别人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屡教不改的田某成为首个收到家暴劝诫书后被公安机关刑拘的违法嫌疑人。
据了解,鹿泉区家暴危机干涉中心已树立起妇联与公安、司法、法院、民政、教育等多部分的协作机制,并在13个城镇都树立反家暴报警点,每个村建立妇女维权站,要点展开宣扬防备、心思引导、保护救助、警示处分、法律援助、排忧解困等8大服务。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