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如何认定情节恶劣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13 12:55
在日常日子中,咱们经常会遇到一些人们,在路上等当地平白无故的对一些比较微小的人们进行寻衅滋事,导致一些欠好的作业发作,对此咱们国家也有着相应的法令的规则,下面听讼网小编为我们介绍一下关于寻衅滋事怎样确定情节恶劣。
寻衅滋事怎么确定情节恶劣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处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规则:
第二条随意殴伤别人,损坏社会次序,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应当确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则的“情节恶劣”:
(一)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许二人以上轻微伤的;
(二)引起别人精力失常、自杀等严峻后果的;
(三)屡次随意殴伤别人的;
(四)持凶器随意殴伤别人的;
(五)随意殴伤精力病人、残疾人、漂泊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妈妈、未成年人,形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六)在公共场所随意殴伤别人,形成公共场所次序严峻紊乱的;
(七)其他情节恶劣的景象。
第三条追逐、阻拦、谩骂、恫吓别人,损坏社会次序,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应当确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则的“情节恶劣”:
(一)屡次追逐、阻拦、谩骂、恫吓别人,形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二)持凶器追逐、阻拦、谩骂、恫吓别人的;
(三)追逐、阻拦、谩骂、恫吓精力病人、残疾人、漂泊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妈妈、未成年人,形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四)引起别人精力失常、自杀等严峻后果的;
(五)严峻影响别人的作业、日子、出产、运营的;
(六)其他情节恶劣的景象。
寻衅滋事罪的处分是怎样规则的
《刑法》第293条规则: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损坏社会次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许控制:
(一)随意殴伤别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阻拦、谩骂、恫吓别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许恣意损毁、占用公私资产,情节严峻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捣乱,形成公共场所次序严峻紊乱的。
纠合别人屡次施行前款行为,严峻损坏社会次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能够并处分金。
寻衅滋事罪与聚众打乱社会次序罪的区别是怎样的
(一)违法动机不同;
寻衅滋事罪是为了满意耍威风、取乐等不正常的精力影响或其他不健康的心思需求;而后者的违法动机是为了完成个人的某种不合理要求,用聚众捣乱的方式,打乱机关、集体、单位的正常次序,或许打乱公共场所次序或交通次序,对有关单位、机关、集体甚至政府施加压力。
(二)违法方式不同;
寻衅滋事罪不要求聚众,后者有必要是多人以上以聚众方式呈现。
(三)客观方面不同;
寻衅滋事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随意殴伤别人,情节恶劣的行为,或许追逐、阻拦、谩骂别人,情节恶劣的行为,或许强拿硬要或许恣意毁损、占用公私资产,情节严峻的行为,或许在公共场所起哄捣乱,形成公共场所次序严峻紊乱的行为;后者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冲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集体或许打乱公共场所次序、交通次序,情节严峻的行为。
(四)违法主体不同;
寻衅滋事罪的一切参与者都要以本罪追查刑事责任;后者只追查首要分子和活跃参加者的刑事责任。
成心损伤罪与寻衅滋事罪的界定:
(一)违法主体:成心损伤罪主体与寻衅滋事罪主体规模不同。
依据《刑法》第十七条规则,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成心损伤罪,致人重伤或逝世的应当承当刑事责任。因而,成心损伤罪的主体规模包含十四周岁至十六周岁和十六周岁以上的两类。前者首要为重伤承当刑事责任,而后者则包含对轻伤和重伤都承当刑事责任。
寻衅滋事罪的主体在《刑法》第十七条中没有明确规则,因而其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但凡到达刑事责任年纪(年满十六周岁以上),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
(二)片面方面:成心损伤罪与寻衅滋事罪在片面方面都是成心,但两罪的成心内容有重要不同。
成心损伤罪在片面上有必要是有损伤的成心,有必要是成心使别人身体健康遭到损害。在司法实践中,依据实践形成的损害成果来确定是轻伤、重伤或许损伤致死来处理。
寻衅滋事罪的成心,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作损坏公共次序的损害成果,而活跃期望并促进这种成果发作。
从上面听讼网小编为我们介绍的关于寻衅滋事确定情节恶劣的内容,信任我们都有了必定的了解。寻衅滋事是一种严峻损害社会次序,导致一些紊乱呈现的行为,我们应该坚决阻止,如果有任何相关法令问题也能够到听讼网咨询律师。
寻衅滋事怎么确定情节恶劣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处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规则:
第二条随意殴伤别人,损坏社会次序,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应当确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则的“情节恶劣”:
(一)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许二人以上轻微伤的;
(二)引起别人精力失常、自杀等严峻后果的;
(三)屡次随意殴伤别人的;
(四)持凶器随意殴伤别人的;
(五)随意殴伤精力病人、残疾人、漂泊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妈妈、未成年人,形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六)在公共场所随意殴伤别人,形成公共场所次序严峻紊乱的;
(七)其他情节恶劣的景象。
第三条追逐、阻拦、谩骂、恫吓别人,损坏社会次序,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应当确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则的“情节恶劣”:
(一)屡次追逐、阻拦、谩骂、恫吓别人,形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二)持凶器追逐、阻拦、谩骂、恫吓别人的;
(三)追逐、阻拦、谩骂、恫吓精力病人、残疾人、漂泊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妈妈、未成年人,形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四)引起别人精力失常、自杀等严峻后果的;
(五)严峻影响别人的作业、日子、出产、运营的;
(六)其他情节恶劣的景象。
寻衅滋事罪的处分是怎样规则的
《刑法》第293条规则: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损坏社会次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许控制:
(一)随意殴伤别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阻拦、谩骂、恫吓别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许恣意损毁、占用公私资产,情节严峻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捣乱,形成公共场所次序严峻紊乱的。
纠合别人屡次施行前款行为,严峻损坏社会次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能够并处分金。
寻衅滋事罪与聚众打乱社会次序罪的区别是怎样的
(一)违法动机不同;
寻衅滋事罪是为了满意耍威风、取乐等不正常的精力影响或其他不健康的心思需求;而后者的违法动机是为了完成个人的某种不合理要求,用聚众捣乱的方式,打乱机关、集体、单位的正常次序,或许打乱公共场所次序或交通次序,对有关单位、机关、集体甚至政府施加压力。
(二)违法方式不同;
寻衅滋事罪不要求聚众,后者有必要是多人以上以聚众方式呈现。
(三)客观方面不同;
寻衅滋事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随意殴伤别人,情节恶劣的行为,或许追逐、阻拦、谩骂别人,情节恶劣的行为,或许强拿硬要或许恣意毁损、占用公私资产,情节严峻的行为,或许在公共场所起哄捣乱,形成公共场所次序严峻紊乱的行为;后者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冲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集体或许打乱公共场所次序、交通次序,情节严峻的行为。
(四)违法主体不同;
寻衅滋事罪的一切参与者都要以本罪追查刑事责任;后者只追查首要分子和活跃参加者的刑事责任。
成心损伤罪与寻衅滋事罪的界定:
(一)违法主体:成心损伤罪主体与寻衅滋事罪主体规模不同。
依据《刑法》第十七条规则,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成心损伤罪,致人重伤或逝世的应当承当刑事责任。因而,成心损伤罪的主体规模包含十四周岁至十六周岁和十六周岁以上的两类。前者首要为重伤承当刑事责任,而后者则包含对轻伤和重伤都承当刑事责任。
寻衅滋事罪的主体在《刑法》第十七条中没有明确规则,因而其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但凡到达刑事责任年纪(年满十六周岁以上),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
(二)片面方面:成心损伤罪与寻衅滋事罪在片面方面都是成心,但两罪的成心内容有重要不同。
成心损伤罪在片面上有必要是有损伤的成心,有必要是成心使别人身体健康遭到损害。在司法实践中,依据实践形成的损害成果来确定是轻伤、重伤或许损伤致死来处理。
寻衅滋事罪的成心,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作损坏公共次序的损害成果,而活跃期望并促进这种成果发作。
从上面听讼网小编为我们介绍的关于寻衅滋事确定情节恶劣的内容,信任我们都有了必定的了解。寻衅滋事是一种严峻损害社会次序,导致一些紊乱呈现的行为,我们应该坚决阻止,如果有任何相关法令问题也能够到听讼网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