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上海如何办理收养小孩的手续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24 03:39

一、申报资料
1、户口簿、身份证、结(离)婚证;
2、收养申请书
3、福利组织的证明;
4、区级以上医疗组织出具未患有医学上以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5、计划生育部分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证明;
6、收养人户籍地的社会事务办归纳查询资料(内容为:自己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育教育被收养人的才能等状况的证明);
7、提交两张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同底免冠半身合影相片;
8、被收养人的双手手掌印。
二、检查
收养挂号机关收到收养挂号申请书及有关资料后,应当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检查。
三、挂号
对契合收养法规则条件的,为当事人处理收养挂号,发给收养挂号证,收养联系自挂号之日起建立;对不契合收养法规则条件的,不予挂号,并对当事人阐明理由。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