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张xx,男,1982年xx月xx日出世,马来西亚人,身份证号码820321-12-xxxx。
担保人就自己诉潘xx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对自己所提诉讼产业保全申请供给担保,担保内容如下:
担保人自愿以自己在交通银行银行存款人民币壹佰伍拾捌万元(账号:xxxxxxxxxxxxxxxxxx,开户行:交通银行第十三行路支行)为自己所提诉讼产业保全申请供给现金担保。如担保人诉讼保全申请过错,担保人乐意
补偿被保全人因诉讼产业保全遭受的丢失,并承当有关的费用。
此致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担保人(签名):
日期:2010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