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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17 10:58
判定之后遇到对方不履行的状况也有许多,在这时分胜诉一方遇到败诉方不依照相关要求履行,肯定是会影响到自己的权益。所以有些人就会去请求强制履行,但请求强制履行也有详细的要求,比方有费用。听听听讼网小编的说法。
一、强制履行费用由被请求人承当吗
强制履行的费用尽管应由被请求人(债务人)担负,可是因为这项费用是在强制履行程序中首要就应开销的,如履行法院受理债权人的请求后,即发生因送达履行通知书等法令文书而开销的差旅费等,这些费用的开销是确保履行程序顺利进行的条件。因此,法令也规则应由债权人先代为预交。所以强制履行费用由被请求人承当,可是在请求时由被请求人预付。
二、法令规则
强制履行程序的设置其意图在于维护和完成债权人的私权,与国家利益没有直接关系,它是履行法院根据债权人的请求而施行的强制履行行为,是国家履行机构对债务人施以强制力且一般状况下皆因债务人的不自觉履行义务所造成的。所以,在这之中所生的履行费用,当然不能象刑事诉讼那样由国家财政担负。我国《人民法院诉讼收费方法》第条及《关于收费方法的补充规则》第2条都明确规则了由被履行人担负的准则。
在判定之后过了期限对方仍然不依照判定书的内容履行时,能够去请求强制履行,详细强制履行的内容能够先了解清楚再处理。强制履行费用由谁来进行承当或是怎么样去承当等你并不太清楚,来听讼网找专业的律师协助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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